電光老騎士 wrote:
律師當然建議快提告,不然怎有錢賺...再說了,最後拿得到多少,又不影響他的工錢
內行的
講一句難聽的
死亡車禍都不一定拿的到45萬了....
貝菈111 wrote:
我方提出45萬的賠償金額(醫療加背架約11萬+藥品和骨針4.4萬(兩年計算)+看護三個月10.8萬(一天1200)+工作三個月損失4.5萬(零工)+未來復健費用72000(預估)+車禍後回診及復健來回車費20000(預估)+精神賠償50000+雜支。
專殺老歐阿 wrote:
開45萬說實在的,要是我我也不想談了,給法官判比較快!
貝菈111 wrote:
我方(67歲)原是後車直行,靠近路口(綠燈)直行經過對方身邊的時候,對方(29歲)突然左轉(未事先打燈),導致我方躲避不及,車頭撞上對方左邊手把(監視器畫面撞車時是並排,我方車頭已在對方機車半身,不是從後面追撞)。對方當時有違規載小孩(站在腳踏板上雙手抓車頭);我方則僅持有輕型機車駕照卻騎家屬的重型機車。雙方的第三方責任險皆過期了。初判表僅寫我方未保持安全距離以及輕型駕照的部份,對方則是左轉未打方向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