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定檢舉條例/檢討修訂交通規則

廢話一卡車 wrote:
匹夫最討厭貼洋屁股的人。

電腦是洋人發明的,

鍵盤也是,

螢幕、作業程式,都是洋人發明的 . . . .

結果洋人在用,你也跟著洋人在用 . . . . .



廢話一卡車 wrote:
貼個陰文罰單很厲害逆(恕刪)


大哥, 「陰文」沒有很厲害~但是考試會考!

你的中文也不是很好, 所以我來幫你整理一下:

因為被拍到闖紅燈的是登記在公司名下, 開罰單位不知道確切駕駛人, 所以罰車輛所屬公司2285X21.5=49128台幣(闖紅燈本來是罰個人457澳, 公司若無法指認出確切駕駛人, 則多五倍=2285澳罰公司). 如果公司能指認出當時開車的人, 而那個人也承認, 那就罰個457X21.5=9826多台幣. 但是別忘記, 個人是要扣點數的. 扣光你就沒得開車了, 誠如你所說年收很高的話, 沒能開工的損失更大. 澳洲時薪如果沒記錯的話是每小時22澳幣. 被罰457也就是大約21小時的工資, 以一天工作八小時來計算, 就將近三天白做工了. 更不用說萬一被記點而吊銷駕照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

而如果你覺得在澳洲罰高是因為收入高, 那公司吸收就好啊!公司年收百幾千萬澳幣, 罰個2285澳幣不是更微不足道?

見賢思齊, 見不賢而內自省. 老衲最討厭自以為別人貼洋屁股而不自檢討求改進的人.千萬不要只會逆逆逆!

不然買個F16你還以為是拿洋人屁股來保衛國家.......逆?

再貼一次(幹, 我還真覺得蠻厲害的):
Birkdale wrote:
再貼一次(幹, 我還真覺得蠻厲害的):


你如果會做F16當然很厲害,你會做5G, 幹~ 還真的很厲害

只會貼個沒三小學問的英文罰單, 美國監獄的犯人都會讀, 等級跟監獄犯人一樣,幹,真厲害。


師夷之長~ 是學他們的長處,不是他們的語言, 只會英文沒有專業, 就是外國的一個普通人,

怎不貼個俄文的罰單,泰文的罰單,日文的罰單,德文的罰單???????????


不就是自卑心作祟, 以為會英文了不起?

沒學會專業, 當導遊可以啦!

阿兜仔來台灣讓他們花錢請我們學英文的人當導遊,別像easy girls 看到白種人撲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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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以時薪來算台灣闖紅燈罰的金額相當17小時的工作時數與澳洲差不多,

別說台灣罰不夠重,那張罰單不能說明澳府更愛人民。

台灣罰得再重,也不能證明台灣政府愛百姓,只能證明政府愛搶錢,

因為政府賣菸酒一年害死百姓4萬8千人, 他還是在賣,還抽重稅喔!

居然偽善的說提高交通罰則,可以減少百姓傷亡(一年不過3千多人)。
廢話一卡車 wrote:
居然偽善的說提高交通罰則,可以減少百姓傷亡(一年不過3千多人)


吸菸喝酒是個人選擇

交通事故是TMD用雙腿走在路上也會被撞死

能相提並論?



無法想像是甚麼樣的心態,可以把3千多個因A1類交通事故(3日內死亡)說成這樣輕鬆,還可以拿出來酸人。

這3千左右的人,在毫無心理準備、無法與家人道別的情況下就這樣走了你知道嗎.




chuanchao wrote:
再說斑馬線臨停
駕駛又沒下車也不會舉發


那是四輪

兩輪如果是躲太陽就會被舉發了
oxa9615 wrote:
支持交通號誌燈號民主化!


這什麼

人人車上都標配一組紅綠燈投票控制器嗎

A車道如果都維持著100台車
B車道只要一直有101台以上就可以一直通行
shoupan wrote:
......微罪而且不危險就不需要耗太多力氣了。..(恕刪)


既然微罪不危險的,何不直接刪罰責改違規魔最愛的“勸導”就好了啊,大家省事
檢舉人無法檢舉,警方想勸導就勸導,懶的勸也無所謂,希望微罪都納入修一修吧
收到檢舉達人的罰單(民眾檢舉),可向監理處裁決所填寫申訴單,申訴內容需有:
「請提供檢舉人的監視設備是否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儀器及定期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
警方會通知該檢舉人到案,讓檢舉人是否到案,此此罰單即申訴成功。
哇賽!真佩服看完樓主文章的人。

看了第一行的字,帶有偏頗的字眼,後面跟本懶的看。
反正應該也是屁話!
Jack 你好棒 wrote:
電腦是洋人發明的,鍵(恕刪)


要說他也在貼洋人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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