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v179x wrote:,其他遵守交通規則的都是笨蛋,真是可笑至極。對,不知變通。奴性。政府官員每個都百分百守他們的法嗎?你是清楚的。 這是何等邏輯謬誤和滑坡式的思考,請問官員守不守法,跟你守不守交通規則有何關係?官員不守法的話,你有證據,大可以提供資料給相關單位政風處或者是直接打1999所以你現在主張,他人不守法,所以你就不想遵守交通規則?你可以不守交通規則,那別人也有檢舉你的權利,用各種謬論合理化自己違規的行為甚至還牽拖別人,不只可笑還可憐
廢話一卡車 wrote:..有很正面嗎? 請政府公告諸位魔人姓名地址讓大家效法。..(恕刪) 廢話又來了一卡車,來唐詩三百首了好棒棒,快快去立法揭個資,但別只在這喊,喊破喉嚨也沒人理你,快去叫你選區立委提案,有提有希望,快去,別浪費時間了,不然你口中的魔人又不知送出幾件了
昨天凌晨三點我走在忠孝東路美珍香前面等紅綠燈,我一看左邊沒車我就闖紅燈走過去了事後內心覺得超級過意不去就算當下你覺得沒車沒人,甚至斑馬線只有短短不到三公尺也不可以違規闖紅燈雖然沒有人斥罵我,但我隔天就去警察局自首表示我當下漠視交通法規、破壞社會秩序
gv179x wrote:你們這麼有正義感,為什麼沒去抗議美豬!好可惜。 又是一個邏輯上的謬誤,有正義感的人不代表要去做你認為正義的事情,每個人的正義不一樣,你可以揪團去抗議美豬,不過慣性違規成性的人還好意思跟別人談正義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