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得 wrote:高雄人行道畫「汽車停(恕刪) 一台轎車壓在一塊一塊的人行磚道上,不爆磚塊才有鬼?她的腦袋怎摸考過職業小客車的?撤銷駕照吧!就算停一排機車少說也少過一台轎車500公斤一次一塊大鐵塊壓在上面,請問常常維修人行道能看嗎?白癡!
57803167 wrote:劃一大格沒寫機車停車格這樣也要檢討開車的人是有那麼恨開車的嗎? 是誰在搞對立?你是有看過汽車的停車格在台灣是這樣往內畫到人行道上面喔?試想,如果真的停進去後,被〝外面〞正常停放的車輛擋到 (如下圖),他要怎麼移出來?改走紅磚道嗎?開車的人不會連這種基本辨別能力都沒有,除非他本身就是三寶。
ahriman000 wrote:否則可以停機車為何不能停汽車不也都是占用那一塊空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所以沒有任何縣市政府在人行道畫汽車停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