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sport1983 wrote:汽車駕駛做筆錄的時候說自己是直行要變換車道到右轉車道時被我從後面撞這種完全推卸責任的說法,我在旁邊聽到拳頭都硬了。 我若是法官應該會判機車肇責8成,汽車2成光是機車騎士這種騎法可以看得出騎士應該是沒在工作的
個人判斷:機車故意去撞的,先煞車減速盡量讓自己無體傷,然後故意撞下去碰瓷,心態可議,不過只是主觀認定,無法客觀證明。是不是故意,樓主心裡有數。不過汽車違規在先,被碰瓷也是百口莫辯,只能任由騎士獅子大開口。先恭喜樓主提早領年終。能作到這樣也是不簡單的,要天時地利人合,加上技術好,煞車控制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