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民眾檢舉阿 我更支持交通檢舉有獎金可以拿另外 跟你說 我也偶而會超速 偶而會在紅黃線上多停個幾分鐘 但我人都在車上如果妨礙到交通我就立刻開走, 如果被拍了要罰錢, 我也心甘情願.再來 我也會檢舉違規, 主要都是高速不打方向燈, 硬切 跟 併排停車.一些無聊的人不要整天在那邊喊 會違規就沒有資格檢舉人.你都違規了 還不檢舉一點多做一下功德, 這樣說得過去嗎?
NomoreVW wrote:你說的有理但是請你先(恕刪) 所以你拿不出來啊~我的印象中我從小到大一次都沒有超速過只好打撿你啊要求自己不要違規也不要影響他人這原則是基本的但人不可能不完全不違規啦~自律 我要說的是這個
王簡莒 wrote:很抱歉言重了,不過你(恕刪) 支持!現在人已經把違規當成常態才會認為“違停一分鐘買早餐,有什麼關係!”,“我送小孩上學,紅線下個車有什麼關係!”,”我趕著看電影,超速有什麼關係!“,”找代駕很貴,我喝完直接開回家省錢,有什麼關係!“,”你走在路上不讓我,被我撞了有什麼關係!“既然違規是事實就鼻子摸一摸罰金繳一繳,不用牽拖一大堆!
我支持廢除道交條例7-1,因為我每天為了方便才會違規阿,收了很多紅單,迫使我的違規量減少,你們也害媒體少播出了許多驚悚車禍畫面,這樣會影響收視率耶。所以我支持廢除道交條例7-1,以後違規就只要專心和交警玩捉迷藏,不用再鳥甚麼檢舉達人啦!
要100%不違規還真的難, 不過別心存僥倖才是真的. 大家都是用路人, 創造一個和諧的用路環境不是很好嗎?我開車8年, 只收過一張違停罰單, 當時因為人生地不熟, 地上的黃線模糊不清又下大雨, 於是就中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