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路過啦 wrote:哥您意思是說我是(他牌業代)嘛?我們約見面,如果我是 (他牌業代)我捐50萬台幣給您指定的公益團體。如果我不是(他牌業代)您捐25萬台幣到我指定的公益團體。您意下如何? 路人甲路過啦 wrote:樓主 你對納納這麼有愛,你就直接買一台吧。光看你解釋就越描越黑⋯ 怎麼不早說,早說出來,大家就不誤會了。這個我有興趣。50 萬這麼小咖,我們來約就好。而且,是你自己先嗆『光看你解釋就越描越黑』,這是你寫的,沒誤會吧,那麼這你要約,也是得先找我。條件很簡單,如果證明我不是業配文,你賠 50 萬。反之,如果證明我的分享文,有收錢,那我賠 5 億元。要怎麼證明,你來提,大家覺得合理,符合討論區規則,我都可以。在這裡清楚的告訴你,你賠定了!因為,即便是當初『試駕租金』抵購車金的部分,我也都沒拿,該次租車的租金,也全部都是我自掏腰包。從頭到尾,我就是一個要換車的車主,從頭到尾,一毛 Luxgen 的錢,我都沒有拿。之前有網紅邀約錄影分享,連這個我都推掉。我是魯蛇,但是,什麼沒有,就是乾乾淨淨。這一篇是你自己發的,敢嗆聲,就要做到,不要到時候縮起來。你現在就把 50 萬準備好,期待你的捐款開箱文。我指定的捐款公益團體是『社團法人臺北市支持流浪貓絕育計畫協會』,今天是星期一,你可以去轉帳匯款了。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這很簡單,50 萬也不是多大一筆錢,因此,不必拖延,這個星期就完成證明 & 捐款。
絕心無情 wrote:你能證明路人甲是業代(恕刪) 我有說他是業代嗎?完全沒有,你現在是提問哪一招!而且,你怎麼不提他自己嗆聲在先的部分!此外,是業代又怎麼樣?不是怎麼樣?業代也是一個工作,正正當當的工作、服務客戶、辛苦賺錢養家,這有什麼好賭的!重點是他自己嗆聲在前的部分,既然要嗆別人是水軍,公然指稱"越描越黑",敢嗆,就不要縮,不要轉移焦點!你要一起參予這個捐款,那歡迎,但是 (1) 請準備好錢、(2) 請出價、(3) 請把前後弄清楚。你一定是穩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