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d168 wrote:昨天高速公路遇到車牌3(恕刪) 樓主你描述的現象,我在中部二高遇過一次,但十年來也只有這麼一次。印象中好像也是Volvo ?那次其實車不多,但中二高北上長上坡,就是會有內線龜龜擋著。我確實是借用外車道右側超車,但超車時跟後車距離有五十公尺以上,所以印象很深刻。一過去馬上被後面用太陽拳攻擊。不過我速度較快,一下就跟後車拉開距離,兩百公尺後他就切回近光燈了。我確定我的大燈有開,且是開近燈,前後霧燈也都沒亮。因為切進我前面的車,我會用遠燈提醒對方的,大概也就這幾種狀況。
路上就是越來越多這種智障跟混蛋不管同向或對向的智障是一路開著遠燈忘記關或者是因為自己看不見路就自私的開著遠燈混蛋是自以為把遠燈當武器不管大事小事遇到自己不爽的就用遠燈報復更有的就是報復完忘記關掉的這一陣子以來幾乎每天晚上在高速快速省道都會遇到超過三五個跪求這些殘膠與檢舉魔人之關聯性不知道有多少不過很確定的是檢舉摩人對開遠燈也是沒輒啦,他們只能檢舉違停啊,方向燈啊,壓線啊闖紅燈之類的,無敵迴轉也沒輒,搶左轉也沒輒,酒駕也沒輒,總之就是台灣路上垃圾一堆,平安只能靠自己啊
我覺得啦,可能那台VOLVO保持了一定速度(可能是最高限速或是有些微超速)行駛的很舒服,然後樓主你突然切進來,或許你認為空間足夠但這是很主觀意識的問題,對方認為空間不足夠,所以對方認為樓主你硬切就算了,然後切進來又慢慢開(比他慢就算慢)拖慢了他的速度節奏,將心比心啦,我是後車的話我也會不爽
完全沒問題喔去年我就用後方行車記錄器殺一隻閃燈的只要閃大燈超過第二下就構成逼車行為違規事實:此車於後方持續密集閃爍大(遠)燈進行逼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4款[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請依法開罰以下為承辦人員回應您於109年9月20日郵寄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信件檢舉交通違規1事,答復如下:有關您檢舉XXX-XXXX號車交通違規案,於109年9月19日20時26分,在國道1號南向168公里處,此車於後方持續密集閃爍大(遠)燈進行逼車違規事項,並檢附採證錄影檔案資料佐證1案。本案經檢視行車影像記錄器資料,經審視採證錄影資料顯示該車違規行為明確,足資認定違規事實,已依法製單舉發在案。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看到遠光燈,就想起前陣子在中部鄉間小路要上國道,有個頭又大神A跟在後面,居然就開啟遠光燈來照亮前車,等紅燈沒半個車身距離也亮得很高興,本來想在這時候開窗罵後面的神A車主,後來忍住了只調整後照鏡。後來過了一陣子神A終於發現自己開遠光燈,才行駛中關掉,這牌的駕駛難怪會成為鄉民攻擊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