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宙王 wrote:
沒有欸!一群廢物只會(恕刪)
討厭檢舉魔人(是另一回事),要出什麼力?
當違規是事實,就認了,乖乖繳罰單就好→知恥進乎勇
(被魔人抓到是自己技術差)
搞得違規(違法)的,還振振有詞。

咒王的邏輯,真的與眾不同

咒王,請問依你邏輯,如發現有私家開心農場,大麻植栽,能不能舉報?
換個角度想:
立委限縮檢舉,算不算某程度關說、某程度吃案、某程度除罪化。
如果立委把檢舉權拿掉,算不算關說,算不算吃案?想除罪化,那還制定法規?
我是支持立法→檢舉者,不管案件成立與否,每舉報一件,警察機關向檢舉者收50~100元手續費。(創造警察機關、檢舉者、被檢舉者,三贏皆大歡喜)
魔人舉報手續費銀彈夠多,想要發揮正義,是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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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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