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據線道的停車
我偶爾也會檢舉,其實都是惹到我了,我才主動出擊檢舉。
主要針對以下幾種情形:

1. 造成嚴重回堵、影響他人的違規停車、並排停車。

2. 違規插隊。路口、匝道不排隊、硬插隊者。

3. 危險駕駛,例如: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者。


世風日下,違法者竟比守法者更兇?
搞得台灣像法治觀念低落的第三世界國家???
惡人當道,就應用嚴刑峻法
闖紅燈
酒駕
並排停車
車停在路口專灣處。包括擺攤。不要去買
那皺王你到底有沒有去打聽你在那群裡,人家對你的評價?

皺王的故事很精采耶!聽完再看01文真心疼那些人了呢!

以為固執委員總質詢哩........
大家的心血被攪掉了,真以為不心疼?還到處宣揚自己的功......
kennyshiang wrote:
那皺王你到底有沒有去(恕刪)

沒有欸!一群廢物只會在群裡討拍抱怨!

沒幾個有戰力的!不敢出去戰魔人!發文還怕魔人看!被魔人吃死死!

多數是討厭魔人討厭被檢舉又不願意出力的廢物!

當立委在支持限縮檢舉,臉書卻被魔人攻擊,沒幾個去支持委員的!一群消極的廢物!
應該是紅線停車吧
尤其下班車流壅塞檔在那真的很麻煩
整個阻礙到道路交通
併排停車
到底哪來的勇氣
宙王 wrote:
沒有欸!一群廢物只會(恕刪)


討厭檢舉魔人(是另一回事),要出什麼力?

違規是事實,就認了,乖乖繳罰單就好→知恥進乎勇
(被魔人抓到是自己技術差)

搞得違規(違法)的,還振振有詞。

咒王的邏輯,真的與眾不同
咒王,請問依你邏輯,如發現有私家開心農場,大麻植栽,能不能舉報?

換個角度想:
立委限縮檢舉,算不算某程度關說、某程度吃案、某程度除罪化

如果立委把檢舉權拿掉,算不算關說,算不算吃案?想除罪化,那還制定法規

我是支持立法→檢舉者,不管案件成立與否,每舉報一件,警察機關向檢舉者收50~100元手續費。(創造警察機關、檢舉者、被檢舉者,三贏皆大歡喜)
魔人舉報手續費銀彈夠多,想要發揮正義,是沒意見。
宙王 wrote:
沒有欸!一群廢物只會在群裡討拍抱怨!

沒幾個有戰力的!不敢出去戰魔人!發文還怕魔人看!被魔人吃死死!

多數是討厭魔人討厭被檢舉又不願意出力的廢物!

當立委在支持限縮檢舉,臉書卻被魔人攻擊,沒幾個去支持委員的!一群消極的廢物!


我幫你一一私訊過去了 ~~~其中有幾個你會很驚訝的!

別太相信人,也別太相信自己的人緣.........
恐怕跟顧先生想的差很多.....
kennyshiang wrote:
我幫你一一私訊過去了(恕刪)

我不知道你說哪個群組!這也不用什麼人緣!我的目標是限縮檢舉!什麼人緣關我屁事!又不是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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