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疑似媒體治國現在台灣是搞笑的、明確的變成媒體治國不上新聞,政府由上至下,一堆睜眼說瞎話的承辦人員上新聞後,政府相關人員就有不同的說法與做法不只雙標,完全多標不合理的法,大家都拿來鑽,幾十年沒人想要改
這麼愛檢舉怎麼不去報考警察或司法人員只會偷偷檢舉.........這麼正義怎麼不當場出來責罵亂丟垃圾的人當個正義哥...檢舉最重要的是要有明確的證據黑紙白字影像明確.檢舉失敗就失敗,哪來這麼大的怨氣.真以為自己是大法官嗎?
雖然樓主已經解釋過還是很多網民第一眼認為是副座這種有爭議的就算了吧下次錄一個更明確的 罪證確鑿的影片 讓所有人都沒話說檢舉就是這樣不用太認真這次失敗 就趕快讓他過去 不要太糾結再趕快錄影下次的違規鬼島民眾低落的水準~隨時隨處都有違規可以去檢舉的這就是身為檢舉人樂趣之所在~而不是去苦惱被打槍的檢舉案
Sadonafin wrote:我在6/28檢舉一台(恕刪) 不用打電話了檢舉不會過的亂丟垃圾的法規跟交通法規不一樣是檢舉"行為人"所以假設車子登記在女子名下一個男的開車他從哪丟垃圾都不會開罰如果是一個女的開車 從副駕駛座丟不會開罰這樣懂了嗎所以想亂丟垃圾嗎? 只要開車不管要丟甚麼就開副駕駛座的車窗丟出去都不會被開罰這法條說要修已經很久了應該還躺在立法院建議你寫信給幾位有在關心環保議題的立委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