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酒駕肇事罰款的百分之五十作為肇事人員賠償基金,所有肇事人員傷害適用,其實所有交通違規罰款都這樣使用,每次有肇事賠償依比例由這部分先行支付,其實交通肇事非常多類,酒駕只是其一,但所有違規都可能導致肇事 ,將此筆罰款專款專用,並依肇事比例追償肇事人,這樣比被政府拿去亂用更好。且依比例由政府出面追償,讓受害家屬避免麻煩及二次傷害,且讓肇事人賴皮機會變低(一出事直接財產凍結),只討論酒駕真的是見識低了,不然罰款再多及車輛拍賣都是政府拿的
酒駕很簡單,只是不去做而已,把監獄隔成小單間睡覺無法伸直空間僅能轉身(讓現在的監獄間數達到最大化,不怕間數不夠),在裡面罰抄寫"我不敢酒駕了",每天一萬遍,字體工整清晰,連續三個月達成不間斷,就可以出來了,每天給他們吃六分飽就好清粥小菜無肉,現代人文明病太多,減減肥也行,沒有假釋、沒有表現良好提前出獄、沒有現金交保,三個月一定要坐好坐滿,沒有獄友可以聊天,靜下心來,下次必定不敢了,嘿嘿~~ 不用死刑,死刑太嚴重了更本不會輕易就判,而且瞬間死亡也感受不到痛苦,沒了自由又枯燥乏味的生活才是那些喜歡酒駕最怕的事情,慢性折磨是最棒的懲罰。喔 對了 累犯一次加三個月,順便也可以減少牠們出來害人的時間。
在人人皆可教化的台灣,放火燒死六個人都不會死刑,殺自己老爸都不會死刑,跟我說酒駕會被判死刑、騙誰呢其實也不一定要死刑,但是要確實將這些罪犯"永久與社會隔絕"避免他有再犯機會,至於怎麼隔絕,是一槍崩了、是黑牢關到死、是放逐到太陽系邊緣,那其實不那麼重要
這就是管法的官員官僚了!法律是道德的最後底線,連法定出來都無法執行講得出卻不知道怎麼去改怎麼去修?法官不判就沒事,法官體系不檢討?拿一些理由來替子己的無能做藉口難怪台灣一堆人不怕上法院不怕死,到處打人酒駕反正最後設法讓法官覺得你悔改可憐就可輕判支持台灣私刑正義Benn1963 wrote:酒駕最重死刑 法務部(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