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njack77 wrote:告訴各位,我就是喜歡...(恕刪) 小弟想請教一個問題依據您車上的時速表,「您認為」自己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若此時小弟行駛在您後方時看到自己車上的時速表,「我認為」您未達速限上限因而閃燈請您讓路您會讓嗎
以前我也喜歡跑內線, 常常不把速限當速限.國1 跑 120, 國3 130今年來到 M01, 爬了許多文, 也改變了之前的習慣,現在以走中線跟車流為主, 需超車時走內線再切回中線,心情好慢慢開時走外線.不佔用內線, 沒那麼困難,讓一下後車, 也沒那麼困難.要超速, 不一定得走內線,要超車, 利用內線比較安全.
ginjack77 wrote:在中山高我開100-105,在北二高我開110-115 哦, 這樣就不是超速了...120 就是超速了...我用內線超中線的 車時, 或許拉到 120 , 130, 能不能借過一下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wrote: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2.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前後沒車, 愛開內線就開內線,但是如果超車道被堵塞, 後車無法進行超車時.....
好想發言喔!但這已經是月經文了龜速車和佔用內線連代超速等問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這絕對不是自己編造來的有網址有真相!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相關法規再嘴砲啊! 再連結車啊! 再烏龜車啊!講明了若情境符合法令時...為何看不到自己無知? 反而大言不慚的說別人龜速車或佔用內線?真是駝鳥心態,可能是因為駕駛座高度跟駝鳥脖子長度一樣較高吧...恩~確實很高!不要連法令的 條 / 項 / 款 都分不清楚啊...我相信還是會有人要幹我的,來吧!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以最高速行駛...容許以最高速行駛...容許以最高速行駛...容許以最高速行駛...容許以最高速行駛...容許以最高速行駛...容許以最高速行駛...容許以最高速行駛...容許以最高速行駛...容許以最高速行駛...容許以最高速行駛...容許以最高速行駛...容許以最高速行駛...容許以最高速行駛...容許以最高速行駛...到底要說幾變才夠啊!? 馬英九都當選了,油價都漲3.9了,下週還一波咧,還要繼續辯...中飯時間到了,各位大大們記得去用餐吧!別再討論了...別再譴責有條件使用內線的駕駛了! (僅限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大家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