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又說沒打燈是因為當時不想轉, 想轉的時候公車在右邊, 那不是應該讓公車嗎?
只因為公車開的比你快, 讓你感覺被刷過, 就不爽了?

CCHHPP wrote:
2. 原來插隊是看有沒有正在排隊時插到你前面才算插隊。靜止時先鑽到你右邊併排,行進後插到你前面就不算插隊 我突然更懂了樓上兩位大大說的意思了,Jack大果然
CCHHPP wrote:
公車擠到我右側,我也無法通靈他是要直行還是右轉,大大可能會說可以看公車有沒有打右轉方向燈來判斷呀
他跟我併肩,我會看的到他右轉方向燈有沒有打嗎?我只能照我行車的經驗來判斷,公車這樣鑽可能是要右轉,可惜經驗不是永遠是對的
CCHHPP wrote:
我沒打方向燈,公車以為我要直行,那如果我真的要直行,請問大大指導一下我和公車誰要先行?照大大的邏輯應該是偉大的公車,因為他是大眾交通工具,只要他擠到跟我併肩了,不管是怎麼擠來的,我就要讓他先行
那如果擠來我車旁的也是私人載具,他和我都要直行,請問要誰先行?拼直線加速?
CCHHPP wrote:
4. 我上來請問是否有違規項目就是自以為偉大...這邏輯我就pass了,沒有問題,你高興就好
能不能教訓到公車,也不是你我在這就說了算,反正我已經照幾位樓上大大的分享送件了,我高興就好
CCHHPP wrote:
a. 如果我停等那邊的那一車道空間夠寬該給兩台車走,請問主管機關為何不畫成兩條道?
CCHHPP wrote:
b. 大大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開著smart小車,在車道不小心偏左(但沒超出車道)高速行駛,正後方也有一台smart小車高速行駛,從大大的車右側同線道(也沒超出車道)高速貼著你的車刷過去超你車,大大覺得後方的smart的駕駛行為如何呢?他跟你同一線道,只是你右方空間夠他超車,他超車方式沒問題嗎?
jiunyiu wrote:
換句話說,您覺得危害您的,您才上來問。沒危害您就算不合規定也當作沒看到,是吧?
jiunyiu wrote:
看到您這種問題,我真的不知道您已經是為辯而辯還是沒有開車的sense。既然前面您說您不會跟其他車並排,那我也可以說我一定會開在那一車道的中間,這是我從學開車時就被教練灌輸的觀念,現在也依然這麼開。所以如果有smart要在同線道從我開的smart旁邊過去,那一線道必須至少有三台smart的寬度。高速公路有這麼寬的線道?如果路夠寬,我又靠邊了,那我就是要讓人過去。有什麼問題嗎?開在前面擋著不讓路不就是個路隊長?
jiunyiu wrote:
每天都有不少路口會有摩托車跟公車併排等紅綠燈。變綠燈以後如果摩托車的起步跑得比公車慢,我看到的幾乎都是在划手機或是看別的方向。所以您啟動的會比公車慢?
CCHHPP wrote:
2. 原來插隊是看有沒有正在排隊時插到你前面才算插隊。靜止時先鑽到你右邊併排,行進後插到你前面就不算插隊 我突然更懂了樓上兩位大大說的意思了,Jack大果然
機車你撞得贏沒有威脅性就可以
公車你撞不贏有威脅性就不可以?
這邏輯看來我沒看錯啊
你自以為偉大, 不允許別人比你偉大嘛~~~
機車對你沒有威脅性, 讓不讓由你做主
公車對你有威脅性, 讓不讓你沒辦法決定對吧?
我有沒有說錯?
你自己看看質疑你有問題不是只有我一個
當然你喜歡找那位黑我的抱成一團也是你的事
CCHHPP wrote:
如果右邊鑽的是機車, 依你的經驗機車是要右轉還是直行?
你別忘了你所在的車道並不是右轉專用道
在此車道上的任何車都有右轉或直行的可能
你的經驗與法規違背, 開車很危險
你沒發現後來公車打了左轉方向燈?
因為他看到你後來打了右轉燈, 才知道你放慢要右轉, 才打了左轉方向燈提醒你讓他先過
如果你真的要直行
你的車起步會比公車慢嗎? 你起步比公車快, 公車一定會先讓你
你的開車經驗是不是非常不足, 並排起步誰該先讓誰這也要問?
我說的是你的心態不想讓公車所以自以為偉大, 跟公車是否有違規項目沒有半毛關係
我更可以說, 你上來就是來取暖, 所以對你不利的言論你聽不下去
有人已經先回答就不贅述
請問你知道法定的車道寬是多寬嗎?
誠如前面jiunyiu網友所言
正常都會開在車道中間, 我不只開車
我連一般道路騎機車都是騎在車道中間, 在中間意味著不給同車道超車
反之, 沒有要臨停或轉彎或是車輛故障導致偏移卻靠車道右邊或左邊行駛
基本上就是指要讓後車先行
如果後車這樣還不懂我就會再加個方向燈, 還不懂就再加上揮手示意
後方車若要超車通常不是呆子, 你所謂的"不小心偏左"
後方車會觀察你是睡著了還是怎樣了, 不會貿然就因此直接超車
更不說在高速公路上除非塞車基本不會有人同車道超車
國道和快速道路上連大型重機同車道超車做車道分割的行為都是被禁止的
我只能說你舉的例子非常糟, 你在本案的行為也不是什麼"不小心偏左"
更曝露出你連在高速公路上開車的sense也不足
CCHHPP wrote:
認同大大開車騎車都居中駕駛
在中間意味著不給同車道超車,也是正確的
那大大您設想一下,若您騎車居中在我那條那麼寬的線道 (我車近2米寬,公車也有至少2.5米寬左右,所以車道可能是5米寬),您騎車居中時,右邊還有2-2.5米寬,夠不夠一台一般小型車超車而且他也不會超出線道? 這時您認同他可以超車嗎?
大大這段的說法,看起來也是不認同同一車道可以兩台車併行的,但我的案例公車可以併行就因為是我偏車道左邊嗎? 如果在不超出車道的狀況,停靠車道偏左是違規的,請大大拿出規則指正,我馬上改進,以後不論車子行進中還是停等中,一律居中。正常車輛在等紅燈時,只是沒有居中,就是代表要讓後車先行,這若只是約定俗成的觀念,很抱歉,我在這次案例中沒遵守到這觀念,我也不覺得這觀念完全正確,但我似乎沒有違規,這不代表後車就可以違規鑽空隙同道併排吧?而且在等紅燈,公車要先行去哪邊?
我舉的高速公路例子,單純只是要表達同一車道無論如何不能兩台併行,高速公路因為車速快,所以違規會更加危險。不能因為我的案例中,我在停等,我不危險,後車就根據好像約定俗成的觀念,插道併排,然後插隊
路人39 wrote:
如果路有5米寬
那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