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39 wrote:有沒有搞錯?打球的球...(恕刪) 有行車記錄器也覆寫掉了啦!怎麼拿出來?我就吃過一次悶虧,跟朋友同行,兜風式騎法本來就很慢了,遠遠看到相機還刻意減速到速限40一前一後通過,過了三週我收到超速罰單,時速51超速11公里,同行的友人卻沒有收到!還好車子是久久騎一次,影片還在,影片上還有顯示GPS速度35!我申訴後收到的回函內容就官方制式回覆:本設備經過檢驗合格啪啦啪啦講一堆,結論就是告訴你設備不會錯,你就是超速!附上的影片一個字都沒提,當沒看到一樣
小葉叔叔 wrote:我們不吵我們用理性去...(恕刪) 區間均速142表速至少要維持在155上下才有可能,那段路想找死的可以試試看這樣的速度衝看看,我常走那裡,這張罰單的速度加上的地路況跟車種我持懷疑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