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狠! 騎士一路被檢舉違規一共成功開罰5張單子

南無水蜜桃 wrote:
5.道交31條第5項,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


載人: 三貼四貼或是側坐
載貨: 超高 (以駕駛騎車時肩膀的高度為準)
超寬 (以機車龍頭把手寬度為標準)
超長(這個標準就不太記得了)
安全帽掉落應該是檢舉第30條(違反汽車裝載之處罰)

﹝1﹞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一、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而未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
  二、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


跨越雙黃線部分檢舉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罰責較重
雖然違規不對在先 但是更討厭這種吃飽沒事幹的魔人!
如果那是你朋友 你的鄰居 你大概也會放他一馬 人家違規是人家的事情
後頭也許也許有螳螂在後 意指警察!從不檢舉別人違規 就像是菜市場
永遠雙黃線只是參考用!你的家人 親戚 只要去菜市場的!我保證通通違規
你要真這麼閒 建議你去蹲整天的菜市場!謝謝 一早或者一個傍晚 可以開出
上百 上千張的檢舉單
dayuanjun
可以先學會把中文講好嗎?
曉得
[+1]標點符號只有 !
加油! 這種路上的亂源,檢舉下去就是對了

不然改天被這類傢伙害的車禍就慘了 (肯定也拿不出錢賠)
抽的好年輕人非常鼓勵
樓主功德無量~
看起來沒有大違規
都是小錯
安全帽一開始應該是忘記戴
我也曾騎一段路後才發現頭上涼涼的(沒戴)

不過我支持檢舉
檢舉是自利利人的好事
可以讓當事人心生警惕
避免自己再度犯錯,受傷或傷人

替所有檢舉人按一個讚!!!
未載口罩沒罰?
曉得
主管機關是衛生局,不是警察局
檢舉人算有良心換成是我就一路跟到他家為止,我看他應該不只收到5張罰單!
超速、跨越雙黃線、危險駕駛

五十步笑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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