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會駕駛汽車.大重.普重,那我算什麼嘴臉?我來公道的評論一下,我覺得這沒什麼好檢舉也沒什麼好戰的,會去檢舉這些的我覺得器量也很小,這行為也沒妨礙到你什麼,反而增加車道使用效率是好事,我開車時反而希望大重能到機車道等,比較不佔車道空間,你說大重佔用機車道空間?大多數路上常見的大重應該都沒比普重大多少,甚至也有普重比大重還大的車種也有那怎麼說?我開車也很常遇到普重騎到禁止機車道我也覺得沒差,只要不要急切或是其它會影響道路安全的行為就好,畢竟普重的速度完全跟的上汽車,而且有時候反而內車道比機慢車道安全很多,所以我騎普重有時也會到內車道,法規是死的大家的腦袋要活的阿!如果能讓交通順暢又不影響安全的情況下何樂而不為呢?如果檢舉這些能讓你獲得什麼好處或是填補你心靈上的空虛那我也沒話說了,說到底是我們制度太落後了,然後那些官就是喜歡看我們底下的內戰,戰車種.戰輪數等等…戰越兇他們越爽,就有更多理由去禁一堆東西,各位不要再被那些官玩了!題外一問-法規說大重在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可以騎慢車道,不曉得停紅綠燈算不算準備停車、臨時停車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