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Gabriel wrote:
那個路段在沒有區間測...(恕刪)
郊區地點,
雙向四線道。
這種視野良好直線路段你覺得他們開太快?
你以為當初他們討論是只有拿掉區間嗎?
他們是說要嘛拿掉區間、
要嘛提高限速。
而且這本來就是民意,
還是說不如你預期的都是民粹?
笑死
看海成花 wrote:
你以為當初他們討論是只有拿掉區間嗎?
他們是說要嘛拿掉區間、
要嘛提高限速。






路人39 wrote:
你這說法說明了區間被反不是速限的問題
加上看到前面有人這樣講
換言之
區間測速會被反的問題在於要避開它開罰單很困難
不像一般的定點測速照相只要在照相機的地點減個速就好了
所以區間才會被反
這邏輯就像兩個警察在同樣管區維護治安
一個只會坐在定點, 不會到處去看
一個會到處去巡, 不會只坐在定點
然後會到處巡鑼的警察被罵擾民
不會到處巡邏只會坐在定點的才可以接受
壞人要做歹事只要在有警察的地點乖一點就好了
看不到的地方就可以盡量做, 反正不會巡邏
那如果警察硬要巡邏怎麼辦呢?
簡單
把違法的門檻放寬不就好了嗎?
這麼簡單的方法警政單位想不出來?
不過我建議一個更簡單的方法
直接把警察(測速)和法條(速限)都撤掉不就皆大歡喜了嗎?
星幻 wrote:
但以當地那時的情況,(恕刪)
路人39 wrote:
若速限降低是與石虎有關
那應該是以是否有石虎相關的車禍或事故為基準(當然我不知道詳情)
而不是以鄉民有沒有看過石虎為標準
鄉民可以有看過但卻謊稱沒看過藉以達成自己的目的不是嗎?
他們這樣說你就信?
相信很多人都有遇過在路上突然看到狗啊貓的衝出來
因此發生事故的也不在少數
即便石虎是保育類動物, 但和人命比孰輕孰重?
降低有野生動物出沒的路段, 即是保護動物也是保護用路人生命安全
你開車騎車到一個常有野貓野狗出沒的路段會不會提高警覺?
星幻 wrote:
你說的是理想論,實際上當時縣府及鎮公所的腦X之下,中計了…
於是只能服軟,明明沒有正式的出沒記錄,但就是被以『信任原則』的方式來認可石虎團體的言詞,並且進行限速。
這群由都市高知識份子組成的石虎團體,心計一耍起來,實在不是鄉下人、鄉下公務員鬥得過的…
至於你說什麼野貓野狗出沒之類的,對啊…台灣很多道路都會有此情況,包括許多快速道路,那是不是都應該限速6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