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SSDD wrote:
2. 大貨車右線超車


除非您有其他的跡證,否則依照現有行車紀錄器,大車原本就在右側,哪來的右側超車?
若自小客是重機,大貨車必然更猛打打方向盤閃躲輾壓,造成自己翻車,重機可能反而沒事!

若大貨車是重機,應該很難在這一瞬間閃躲,撞上自小客之後,不死也重傷!
AlgerChen
不可能爭取成功的 是政府給他們虛假的幻想。
Mr WRX STi
誰知道,反正要選舉了。但這車禍跟重機無關,扯這個太遠。
Shuuta wrote:
[1] 小轎車本來就(恕刪)


超車,是指在道路上駕車超過一輛較慢的車輛而行駛至其前方的行為。 用於超車的車道一般為內側車道,即較接近道路中心而離路肩較遠的車道。 在靠右行駛的地區,超車道為靠左的車道;在靠左行駛的地區,超車道為靠右的車道
Shuuta
如果非得扯壓根兒沒關係的超車的話......回去看前面第40樓啦,人家都好心把法規貼給你了~[幫不了你][幫不了你][幫不了你]
那個距離其實要搶下交流道還是可以直接下,根本不用踩煞車減速

這個減速的決定實在很糟糕。
曉得
在行駛車道上,未遇緊急狀況,驟然減速,並切換車道,逼迫其他車輛讓道是相同意義
UUSSDD wrote:
除了內車道以外,駕駛人自己選擇要開在哪一個車道不行嗎?~ 對不起就不是這樣喔! 那為什麼有人龜速開在內線會被開單?


『那為什麼有人龜速開在內線會被開單?』,所以我說『除了內車道以外』這幾個字沒看見?看見了無法理解?還是故意假裝看不見?~


UUSSDD wrote:
你如果那麼厲害 你幫我定義一下什麼叫超車好了...超越前面的車叫超車對吧?請問你考駕照裡面有跟你說怎麼超車對吧!?


整件事情跟超車本來就沒關係,扯它幹嘛?定義它幹嘛?我沒有很厲害,但Common sense是比你要多那麼一些些~
這真的超危險的...下個交流道再回來也不會怎樣
UUSSDD wrote:
超車,是指在道路上駕車超過一輛較慢的車輛而行駛至其前方的行為。


如果非得扯壓根兒沒關係的超車的話......回去看前面第40樓啦,人家都好心把法規貼給你了~

賞他一根蘿蔔 wrote: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行政院通過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2 月 24 日第 3791 次院會決議
資料來源:行政院
...
十、增訂超車行為之定義,用以釐清超車與變換車道超越前行車之行為區分。(修正
條文第四十七條)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
前項所稱超車,指汽車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超越前車之行為。



另,本件主要肇因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是小車的螃蟹行為,到底關超車什麼事?~

非要扯大車從右邊超車 -- 好笑的是前面還說自己沒有要檢討大車,請舉證;從影片中壓根兒看不出來大車有從右邊超車的行為~

進言之,大車行駛在它原本該行駛的車道上(參閱《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何來從右側超車的問題?~


超車?~
除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立法定義外,
超車,從文義解釋,係指超越同車道之前車而言。雙方的關係是同一車道的前、後車關係,後車為了超越前車,從右側車道超越前車。
如果是不同車道左方車、右方車的關係,哪有超車的問題?從現有跡證來看,大貨車原本就行駛在自己的車道,哪來的超車問題?
如果不同車道的右方車永遠不能超過左方車的車速,太荒謬了。
Shuuta
[100分][100分][100分]
曉得 wrote:
被撞的休旅車是70幾歲的老頭開的,
開過頭還想要省錢倒車,
從下一個交流道掉頭回來花費的通行費與油錢,
絕對比這次修車費來得便宜,
但是老三寶就不是這樣計算的 !

連後照鏡都懶得看,三加一好~
曉得
老頭本來只有腳麻而已,開車上高速公路脖子也麻了,才沒看照後鏡,還好這次脖子沒斷,老三寶不死,繼續上路害人
bradia
休旅車在國道上演「螃
這個人勇氣可嘉
大家應該要鼓勵他呀
別罵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