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騎士體會下次不敢用行動捍衛路權了

skycity51 wrote:
24秒看到對方要轉,25...(恕刪)

剛過22秒,過全聯永康復國店斑馬線
24秒結束,到下一個路口中央
Google量測大約46米,換算時速約55公里/小時

剛過18秒,過台南電池路口中
21秒結束,到全聯永康復國店斑馬線前
Google量測大約62米,換算時速也約55公里/小時


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
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均應減速慢行


實際上剛過全聯,22秒就已經看得出對向有人要轉了
到23秒都距離都還超過一般法規認定的時速60公里需要27.2公尺煞停
而且也不用煞停,只要減速依對方意圖稍微往內側而不是去鑽縫就沒事了


兩邊都在計較那幾秒鐘
兩邊都在賭對方會讓
一個超速未減速,一個路口搶快轉
兩個之中一個守法就沒事
都不要就只能大家一起多花幾個小時
民主外送:接受假民主、特色管理、利益輾人民。
狼0223 wrote:
(恕刪)

防禦性駕駛的概念不夠...
估計以為按喇叭+行車紀錄器就會讓你了...
過路口不減速 撞到自找的啦!
反應慢!又不懂得"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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