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毀天倫 公布累犯流於形式

先修法,
酒駕等同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等同酒駕,
抓到,先關個幾天
再交由檢察官偵辦。
不要說酒駕罰責要怎樣提高罰款鞭刑什麼的!!
最簡單的,酒駕當下車輛就是沒入法拍賠償,哪個立委敢提敢附和??
立委都是垃圾啦!!立委的家人都是最需要被酒駕撞爛的!!
mountwill56 wrote:
酒駕毀天倫 公布累犯流於形式



就是把大家當白X的一種敷衍行為

跟酒駕零容忍口號有87%的相近度
mountwill56 wrote:
記者石秀華、林巧璉、...(恕刪)

公佈累犯有什麼用,會脫產的早就脫產,吊照的一樣開車上路,之所以會成為「累犯」,牠會怕嗎?
還相信政府會嚴逞酒駕?~~~
king910079
懲 (二聲)
酒駕一定得判徒刑最低1年加上高額罰金12萬以上
可以防止有錢人跟一般人
有錢人怕關一般人怕罰錢 無賴的就沒辦法了
無賴的是沒有救的 開車騎機車連強制險都沒保
越來越多
smd6055
有錢人怕鞭刑,一般人怕鞭刑,無賴也怕鞭刑,尤其那種沒家人無牽無掛的無賴,鞭下去屁股開花然後沒人照顧然後自己趴在家裡屁股發炎化膿那可是比讓他死刑還要過癮的懲罰啊,簡稱人間地獄油鍋
小炫仔
中華民國沒有鞭刑啊
酒駕致人於死,唯一死刑.30天內執行.
酒駕肇事,鞭刑...再關10年.不得假釋.家產充公.
酒駕沒肇事. 關 3年. 車輛沒收. 罰金 1000萬台幣 .
這樣看誰還敢酒駕 . 代駕才 1000-2000台幣 沒人冒險的
smd6055
大哥您說的都是對的,但是保證比不上鞭刑,六下就好了,保證那個爛人這輩子不再酒駕
酒駕要避免累犯首要條件就是先把無照駕駛的罰則拉到最高

第一就是事故全責,讓無照駕駛者受到最大的懲罰

第二車主連坐,車主一樣受到同樣的懲罰

第三車輛視為犯罪工具沒入並銷毀,沒有機會可以贖回,萬一車輛屬於公司或非自然人所有,此舉可以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公司為避免損失自然不會出借給無照的駕駛者

目的就是要酒駕的人無法再有機會取得車輛自然就不會酒駕
小炫仔
認同第一點無照駕駛者發生事故就是要全責 才能對被吊銷駕照產生嚇阻
你看大家講的振振有詞

有誰會為了酒駕修法而衝進立法院(後來領九萬)
真的衝進去,當初最賣力的年輕人大學生反對酒駕的有多少人?
喔,你想要不搞大然後期待痢萎會自動幫我們修法喔?別傻了啦
當初大腸花如果後面沒政黨在支持怎麼可能搞那麼大
小炫仔
常常衝?若為真就是你的問題了政府沒有派警察出來打一頓 沒新聞
smd6055
我就衝進去又衝去來又衝進去又衝去來啊怎樣,講到你九萬公了喔
mountwill56 wrote:
記者石秀華、林巧璉、...(恕刪)


司法還能找到正義嗎

還是要靠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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