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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台北市車多人也多,以我自身非常渺小的個人體驗,近幾年行走在斑馬線上,幾乎從未被鬼切驚嚇過(極少數就兩三次吧,是有屁孩找較大的空隙鑽過去,但也不至於”嚇到”);絕大多數的右轉車,都是乖乖地等行人通過;而過路行人也大多以明顯稍快的步伐,儘量快速通過;這是日常真實狀況,絕非洗地粉飾太平,更無意把台灣交通講成天堂;自己開(騎)車與步行之間的時間比例,後者居多;只不過交通這回事,除了法規以外更要”互相”,正向循環;駕駛人下了車就是行人,上了車就是駕駛,這沒所謂的溝通障礙或感受上的巨大差異;故意操弄成”對立的族群”,甚至借題發揮,感覺都有點刻意煽動民粹短線操作,對於整體交通政策與合理的解決方案,並不是真正的關心或在乎;


我只是滄海一粟微不足道的小小用路人,在方向盤後面等行人通過…再正常不過,更何況即使就搶那麼幾秒鐘轉過去了,下個路口大都還在等紅燈,有啥好”急”的!???下了車成了行人,要過馬路也是很自然的儘快通過,因為一大排的車子就在旁邊等著,當然將心比心走快一點(甚至用跑的),別阻礙交通,早點讓人家過;
因為自己在開車時,是不是也非常賭爛那種過馬路”不專心”,故意不跟著大家一起快步通過,一個人慢慢晃,然後旁邊一大堆車輛就等牠大爺大姐高興!???即使這樣,大多數開車的還不是一樣只能邊罵邊等!???
嘔,頂著行人的大帽子就可以無限上綱,其他用路人的時間不是時間,其他用路人的使用權利不是權利,這種自我無限膨脹的大爺心態,單方面過度濫用的”自由”,難道不也是”問題”!???
有些人很喜歡把國外形容成交通天堂,但在國外住過或開過車,現在應該也算不上啥罕有經驗;即使只限於一個城市,分區屬性一樣大不相同;歐洲在表面上是更有”禮貌”一些,但在車水馬龍交通擁擠的商業區,別以爲白眼喇叭髒話甚至比中指會消失;美國就更不用講了,我親眼親耳聽過看過很多次,對著老人小孩大按喇叭罵髒話的;車塞成那樣,爆氣粗魯的指數很容易破表;
徒法不足以自行,雞毛也成不了真正的令箭;故意製造事端指著別人的鼻子罵,除了製造更多仇恨以外,更重要的是責任推諉,以及極度缺乏自省的偏差;改善交通是靠所有的人,不可能僅止於單方面的”錯”;若各方都只能從自己的角度看問題,那除了交相指責加劇陷入死胡同以外,很難有多大的實質改善;小心注意路況,駕駛人責無旁貸,但不是說行人就毫無責任,大爺愛怎樣就怎樣;
特別是那種故意演戲,蹭話題騙流量、居心不良的貨色,尤其厭惡反感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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