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的一起重大車禍造成3歲女童死亡父:要替女兒討公道了

這種的以 蓄意殺人罪處理 結案
馬自達不是有自動煞停功能嗎?剛好這台沒選配嗎?
erickhung1225
有事沒錯 如果轉彎又加油門 怎麼會停?
人車燈號分流是治標不治本,台灣交通違規之二就是「搶紅燈轉綠燈通行」和「黃燈亮油門踩更深」。其實有些行人也會搶快通行,完全沒法治與風險概念。

事故最主要的角色是加害者與受害者,並不是車和人啊(就像陌生人拿刀砍你,所以要呼籲人刀分流,管制刀嗎?),可是分流的概念是人和車,所以這提議充其量只針對願意遵守交通道路規則的用路人在實施,實際上對於那些慣性違規的用路人在沒罰到、沒撞到人之前,等於視規則於無物啊。

人車號誌分流只會撞行人更猛烈而已⋯⋯ 個人是這麼以為
看了影片,真的讓人心痛!
都撞到人了,沒有意識要停下來,還往前碾過!
開車跟本沒有在注意路況,真希望將駕照永久吊銷!
可憐的小妹妹,願妳有快樂的來生!
這個家庭已毀,人生已經走到絕望
靠現在的法律是討不到合理的公道的
是男人的話就知道該做什麼
weiyan321
真的!!!
只有以暴制暴~以牙還牙才能有真正的公道~
iamaminimalist wrote:
以前那麼多天橋不知為何要拆掉?

對推娃娃車的家長,只能輪椅代步的身障,你要他如何上天橋、下地下道?

等你老到膝蓋無力抬不起來,再來說天橋、人行道好棒!
ken299629 wrote:
天橋如果改成電扶梯+電梯上下天橋,天橋上用輸送帶快送移動至對向,然後要有天篷遮陽遮雨,這樣大眾比較願意使用天橋過馬路。

不要痴人說夢!你知不知道那天橋、電梯的維護成本有多高?
遺產稅免稅額是1,333萬元,這是國稅局對於一條人命的價值認定

再加上123萬元的喪葬免稅額,這瞎了眼的該死孕婦,如果沒有最少賠償1,456萬元,都是無心賠償!
A柱擋到個屁,一定是分心在做其他的事,找理由脫責,可惡至極,應該關一輩子>"<
馬自達 已經被福特放生很久了.
在日本經濟大蕭條爆發時,日本住友銀行是最大股東, 住友找了福特幫忙撐馬
但因 馬自達 企業制度 剛愎自用,一直以舊思維和舊制度在管理和生產造車,(雖然合作中間有過一段還不錯的成績,但也最終因科技突飛猛進,有些車廠就是堅持原初)
以至於今日人馬皆廢
MarcLiau wrote:
馬自達不是有自動煞停...(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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