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難 wrote:一下怪交通法規不夠好一下怪道路規劃有夠差一下怪台灣駕照太好考一下怪警察執法不夠嚴一下怪執法根本在搶錢一堆雜魚廢材整天抱怨就是不照鏡子檢討自己 對,沒錯,以後大家都不要檢討法規、批評道路規劃、懷欵考照制度、抱怨執法方式、覺得政府搶錢,這些在台灣都已經夠好了,台灣是世界第一,根本不必評論。不好的是自己,駕駛大多是雜魚廢材,大家只要檢討自己就好。
其實討論到現在,各位沒發現是臺灣的教育出了問題?使用道路的人若是習慣行為不好,不論是走路騎車開車都會造成別人困擾,而造成別人困繞的人又覺得自己沒錯,比如說開車龜車是錯的,機車鑽車縫也是錯的,行人過馬路前看手機也是錯的,但是行為人都會覺得自己沒錯,反而指責對方超速、不禮讓行人與龜車,臺灣人都不懂自身反省,反正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所以別因為他人犯錯自己也去犯別的錯誤,do right thing.do thing right.
每個人全都改開車呢沒廣大的機車族/公車族/捷運族機車還得忍受刮風下雨... 夏天豔陽高照...冬天寒風刺骨又濕又冷汽車不會淋到雨夏天又爽吹冷氣冬天保暖有何好抱怨的四輪/2輪 不禮讓行人還撞死人只好拿你們開刀沒到處廣設區間測速已經不錯了
矯枉過正的濫情。行人在行人穿越道發生意外,三歲、三十歳有何不同?況且造成意外的駕駛主因並非不禮讓行人,而是開車未專注,這種人不是在行人穿越道也可能造成他人受傷。教育確實出問題,台灣太喜歡不問是非的二分法,行人、機車、重機、汽車常為攻訐而攻訐,機動車輛駕駛一定會有當行人的時候,行人也可能駕駛機動車輛,不問是非的互相攻訐只是突顯社會的病態。當你行走路上時有多大機會遇上迎面而來的低頭族,有多少行人即使過馬路仍埋首前行?交通意外防止單靠某一方是無法防止,矯枉過正只是讓大家寸步難行、動輒得咎。今日新聞一位機車族的影片,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示意汽車先行,三輛汽車連續通過後行人方才通行,機車族卻檢舉最後一輛汽車未禮讓行人,這就是矯枉過正的病態。以往行車專注交通路況,現在行車還要分心數分隔線數、斑馬線枕木數?對於寶,給他多少安全距離、枕木數都不夠,因為他可能沒帶心、沒帶眼睛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