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此消彼長,亳無適當對策的爛政策,也值得在那邊自吹自擂,這部長也做的臉皮真厚!連行人穿越道上只要有人,所有穿越的車輛都算違規這個法令都能朝令夕改,他還不下台,是台灣部長都由混人來當就可以了是吧!這幾個月增加行人的路權,卻造就了道路的雍塞,碳排的大量增加,行人完全無視車輛的隨意過馬路,真的是好事嗎?該禮讓本來就該禮讓,但本來政策就該更明確一些,把行人和車輛使用的界線規劃的更清楚,才不會造成許多用路人都被陷阱所害,也有許多的用路人更是自大到了猖狂的地步!不是只有開車才是用路人,行人也是,好嗎?
曉得 wrote:「不讓行人罰6千」奏...(恕刪) 我自己對台灣人還是沒信心,感覺起初只是大家會緊張遵守一下時間久了自然而然就鬆懈,屆時又會恢復成過往的亂象加上舉證不易(除非後車檢舉),不然我猜還是很多行人會苦於台灣的行人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