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察嗆我,南部沒有在鳴笛的

標準犯罪有人權,被害都是應該被糟蹋,你的方便造成其他人不方便,警察拖吊你剛好。
要違規就要有被拖吊準備,沒被拖吊算你運氣好。
bradia
不就因為以前運氣太好,現在才不開心[笑]
這怕那怕還有臉亂停
只有違規仔才會知道這些細節,

上次有一篇『夜間紅線停車規定』,

我都不知道有這規定。
感覺就是樓主違停被警察開單拖吊
抱怨警察沒有鳴笛警告不通人情
【拖吊】
重點是車被吊走是嗎?這種水平,和前陣子北部車子停紅線被開單,結果找媒體吵停車處超過路口十公尺,不是同樣水準?台灣郎,加油啦。
本來就不用阿,你是在??
我從來不曾聽過 拖吊前有廣播的
就是沒廣播 所以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有這規定
有廣播 車主會馬上出現 大概也拖不到了~~

規定是這樣 但要申訴 就難以舉證 當時有無廣播
放開那個女孩 ...
覺得自己有委屈就公布影片捍衛自己權益啊
這麼好的機會可以公淦鴿子卻不做
有鬼嗎?
個人是覺得不違規不就沒事 萬一出事然後又要怪誰
台灣的民主老是自訂奇怪的措施 如超速取締要告知等
是說這種喜歡把自己擺在受害者位置的起手式真是明顯

警察(權威角色)嗆我(被欺負)
之前那個漁港也是,不蓋就是欺負或看不起高雄人

真是丟高雄人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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