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 ventura wrote:
法律有規定博愛座是給誰坐的, 沒人坐時你去暫時坐沒關係, 但是法律規定的人來了你要讓坐 (因為本來就不是給你坐的)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且比率不得低於總座位數的 15%。
別動不動說別人法盲...
你引用的條款是針對運輸業者,不是對乘客....

所以也是法律啊! 可以不提供"博愛座"嗎? 既然法律規定"一定要有"博愛座, 哪去找看哪個立委敢廢除 ..... 整棟樓就是製造對立而已 完全沒"建設性"
ace ventura 噗哧,所以不讓座是有什麼法律責任?你這隻老弱智繼續在這邊耍寶沒關係~[口哨]
1.關於博愛座的討論,這個問題其實一直存在但卻都沒有人真的敢去觸碰,個人覺得可分為存廢2觀點
a.取消博愛座的設置,宣傳讓座觀念
這樣每個座位都可以是博愛座,可以讓有需要的人可以有更多選擇
但也可能會有真正需要座位的人卻因為沒有人覺得有義務讓座而無法獲得座位
b.維持博愛座的設置,但是明定可使用該座位的身分並提供辨識方式
如果讓具有坐博愛座資格的人都配戴相關的識別符號
如果停殘障車格的車子必須出具相關證件一樣
或許能避免爭吵也能避免博愛座被不具資格的人士占用
但這會因為可能大家都不符合資格而造成資源的浪費
個人是比較贊成直接廢除博愛座
這樣那些自認有需要的人就沒有立場要求別人讓位
如果真的有需要座位
就要去拜託別人讓座
這樣口氣和態度應該會和緩很多
或許被要求讓座的人就會比較願意禮讓
這樣應該可以避免很多糾紛
讓座是一種美德
但不應該強迫
如果取消博愛座的設置但加強讓座觀念的宣導
或許可以讓施與受兩者更和諧
而且那些需要座位者也不會只侷限於博愛座
另外
有些人的回覆帶有歧視老年人或是不尊重老年人的字眼
個人覺得大可不必
如果不出意外以現在台灣的平均年齡來看
每個人都有成為所謂老年人的階段
不要因為現在年紀還沒到就歧視老年人
況且誰家中還沒有幾位老年人呢
就好像有些開車的人對禮讓行人的規定不爽
但是等自己當行人時又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不爽
這樣的人永遠都以自我為中心
所以才會造成社會不斷的對立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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