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想紅的...惡煞違停還打人

我上次到朋友家,看到換很大一台電視,他兒子說是路人送的......
很多人說搞到被打有比較好嗎?
那...被搞到依刑法傷害罪嫌移送偵辦就有比較好嗎?

不太懂邏輯在哪?
這就是標準的垃圾人理論
滿街的垃圾人
你跟他計較?
打贏了上法院
打輸了進醫院
你看他囂張的那個死人樣
可是萬一你是健身教練打爆他的頭
欸,他還會告你傷害耶
沒辦法,台灣的社會氛圍目前就是這樣
整個台灣社會亂成一團
整個就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狗
路邊熱炒店,酒店,KTV,停車場,超商,高速公路逼車,到處都有
類似這樣的酒肉流忙超多的
即使你是身家幾億的公子哥
你也要怕這種人
告他?我可沒那個閒情雅致先被打再備案在提起告訴
我都正眼都不看一眼這種垃圾人的
打爆他的頭,你要賠他幾年
被他打你告他,大概要陪他一兩年
但是無視他的存在,大概就不到三秒的時間
一開始是賓士車主被噴
可能賓士車主是個軟柿子不想回應
但是賓士車主的朋友就不是個吃素的
於是就拿武器出來了
下次要噴別人之前可能也要注意一下對方身邊朋友好不好惹
不然一樣被人打
ysshieh
說明了這是個人吃人的時代,有柿子大家都盡量捏![XD]
mewair wrote:
那個休息站流量很大,...(恕刪)

台灣暴民
垃圾駕駛🤬

台灣交通暴力都多少年了
以前黨不管現在黨也是哪個黨都一樣
波大:表示那是民事糾紛啦.....帶回問一問就好不滿的自己上法院解決
(我們只是公職不是你們奶爸奶媽保母...自己自保)

抓通緝犯跟抓詐集團....永遠把首腦從網路報章雜誌騙來當車手的、當首腦抓(後期直接騙去賣肝)。

對比追殺山道猴抓猴時簡直舉傾國之力~可憐的猴子情何以堪




支持山道猴改管全國統一使用噪音管制法
法律不能只針對特定族群特定人種
有些人覺得有理就嘴邱,可能沒遇到神經病小事就直接拿刀子出來捅你,建議可檢舉但別嘴邱。若當下覺得兩邊命都相同當然沒意見。真的掛了,那些錢你花的到嗎?100次遇到1次你命就沒了
GDKINE
檢舉違停沒有錢啊
以台灣恐龍執法人員的角度
大概會跟你說 你的影片 只有拍到對方拿武器揮舞 沒有拍到打你的畫面
無法證明你的傷口是對方造成的 傷害罪無法成立 判對方自由
不用坐牢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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