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知道檢舉人是誰❤️你會反向監督檢舉他嗎?

看情況啊
我檢舉的大原則 : 危脅到我or擋道我路。
會檢舉的條件 : 回到家後還沒氣消。
apqp wrote:
交通違規屬於行政罰,並非刑法範圍。

檢舉與被檢舉應該是相輔相成的

我不相信檢舉人能完全不違規!!

能相互監督, 才是公平的監督機制!!


不妥~
交通違規檢舉已變相讓有心人利用此制度行使政府機關行政裁處權
此舉只會火上加油,讓民眾生活恐懼,相互攻訐

交通違規檢舉及科技執法
不該當作是補強執法人員不足的解決方法
甚至當作逃避過強執法糾紛與民代壓力的責任
理應加強執法人員處理速度與效率,強化執法中立
達到交通改善目標後
逐步限縮民眾交通檢舉及取消無謂且有監控之嫌的科技執法

當然,其他交通設計與改善也是必須同步進行
vicence wrote:
理應加強執法人員處理速度與效率,強化執法中立

其實政府就是做不這一點的,做得到問題都沒有了,執法是有檢舉執法,沒檢舉路過看不到,因為警察也很怕麻煩,尤其是執法會讓違規人不爽的,警察也不想惹事
apqp wrote:
交通違規屬於行政罰,...(恕刪)


不會,家中還有妻小要養要陪伴,真的沒有那種美國時間去監督一個人有沒有違規...再說只要自己不違規,你就沒有什麼機會讓檢舉魔人下手
無法理解有什麼反監控?反檢舉?不就是對某人某行為看不過去而去做的同件事!
如果都不會違規,那為什麼怕被監控檢舉,請問是什麼心態?
apqp wrote:
我不相信檢舉人能完全不違規!!

能相互監督, 才是公平的監督機制!!


如果5張罰單是5個人檢舉的,你要去跟誰?

如果你住台北,檢舉你的人戶籍地在高雄,你要去跟誰?

就算罰單上給你檢舉人的個資,你如何知道他的車號? 你要去跟誰?

發文前先想一想很難嗎? 朽木不能當官,我倒是建議01也不該讓朽木發文...
北台灣第一巴圖魯
人家可是認識高盛集團的人呢!!!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說不贏人就扯我認識誰...誰...誰... 笑死我!!![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apqp wrote:
站在你的立場,薪水很重要。
而站在某些人的立場, 錢已經夠多.....
但錢,買不到情緒上的滿足。

無法報復, 那就吞下去。(檢舉人心態)
有能力以牙還牙,那才叫做舒爽。
無論你同不同意,這就是人生。

如果檢舉是正義之舉, 那就光明正大的檢舉!!

「檢舉達人」擔心遭報復 冒名檢舉113件違規
被判有罪不得緩刑

那您加油

另外因為個資法,你是無法取得檢舉人資料
但為了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以牙還牙報復舒爽
只要是違規被你遇到請用力檢舉,因為亂槍打鳥,總有機會檢舉到幾個檢舉達人
千萬不要放棄這種機會!
有呀,過去我們這邊就是有個檢舉達人,被透過某些方式查出來後

他就先吃了1張自家公寓大門前停機車,然後擋住出入口罰單

然後他被跟到從此不敢騎車,最後...就搬走了

不過...他搬到哪也被跟到,我不知道會不會再搬一次


還有,我從不相信台灣有啥個資保護,至於為啥我就不多說了,在社會跑跳久的自然懂我的話
strayvet
還好,我檢舉過數萬件,在地也都知道我在檢舉,沒有這種困擾...[偷笑]
路跑一哥 wrote:
有呀,過去我們這邊就...(恕刪)

還有一個大大在老婆被連續找了幾次麻煩後
覺得有被跟蹤找茬的疑慮就反追蹤
找到對方就跟在後面跑,最後對方還覺得自己人身受到威脅跑去警局
我是傻瓜狐狸...對偷懶這件事特別的勤奮 https://www.fox-saying.com
apqp wrote:
交通違規屬於行政罰,...(恕刪)


如果檢舉人會被公開資料,那就不會有檢舉人了,你也不會有機會反向監督他

檢舉人肯定也會有違規,就差別在他後面是否也有檢舉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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