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對生活幾乎不會有影響
一樣可以出國
只是民事案件,頂多附帶過失傷害的刑事案件
我身邊之前實際發生的案例
也只判拘役10天,不然就是1000元抵一天
繳個1萬不用拘役這樣而已
想要拿錢的,以為用過失傷害可以獅子大開口威脅對方同意開出的調解金額
用對方不想背負一個傷害罪名而低頭當冤大頭付了一堆錢
但是一旦調解失敗,走上最後一步到了法院
對方其實會拿更少或是完全拿不到
通常走上法庭
譬如對方獅子開口要求醫療費+交通費與精神賠償+工作損失的賠償
而這些金額都是會破10萬或好幾10萬
法官就是看證據看過往的判決紀錄為依據
會在庭上直接告知對方一個較合適合理的金額
因為對方就算不接受,最終收到判決的賠償金額也不可能這麼多
頂多就是跟法官當下講的金額上下
但是當然會看對方願不願意接受法官講出來的合理金額
如果對方聽懂法官的話,願意接受法官講出來的合理金額
當場就會直接暫時休庭讓兩位當事人去調解和解撤銷
那當然案件就結束
如果對方不願意接受合理的賠償金額
法官就就會說之後等判決書
上面這些金額,法官會看對方提供多少證據判要給多少
不是對方想要多少就多少,所以一定會拿到很少
如果只是小傷皮肉傷或一些小扭傷
我身邊發生的例子就是法官只有判
對方看病的交通費(收據)+看診收據+請假工資
其他的金額都沒判過,所以對方也只能拿少少的金額
結論就是你不用太擔心這種事情
現在馬路三寶一堆,其實多少都會遇上這種事
如果你常去法院就會看到調解室大概只會有三種類型
1. 交通事故談賠償 2. 離婚談監護扶養與財產 3. 遺產分配
遇上這種的,你要不是接受對方的賠償金額撤銷
不然就是按照法院判決賠合理的金額,但是會背負一條過失傷害

may11112003 法官會看對方受傷的程度和提出的單據是否合理,來判理賠金額,以這個情況看,法官判的會很低,對方只是用過失傷害來讓你害怕願意賠更多


個人積分:3178分
文章編號:88830385

個人積分:609分
文章編號:88831596

個人積分:32分
文章編號:89070729

個人積分:32分
文章編號:89071813
如雙方沒能達成和解(賠償金額)
看傷勢輕重,刑事部分是有可能被檢察官起訴,法官判刑
拘易30天得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
(為最多判例)當然也有50天、60天,也有極少數有5天、10天、20天的判例(以上都可在各法院相關判決可看得到)
刑事部分刑責判了
在來就是對方的民事訴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這時侯就看對方提出的單據、要求合不合理,法官也會做個判斷
(當然不乏又是調解、又是調查)
如果不想影響工作上班及日常生活心情,就花錢消災
如果想時間換取金錢,也可以走完全程,畢竟,法院也是看單據要求合不合理去做判定,不是他要多少就一定是多少
就是在這之前
有個刑事責任
端看自己的想法去評估

了解,謝謝。目前正在斟酌,請律師陪她耗他拿不到那麼多錢,還是賠給他。但實在不想讓吃相那麼難看的人得逞。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