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國道這路段~從第一組右彎標誌到第三組差不多超過三百公尺~~
本來已經在最外線行駛的車~可能從壓過第一組右彎標誌就要一路打右燈打超過三百公尺後才安全吧!!!

最速豪
車壓到轉彎標誌,沒打方向燈就準備收紅單🙄
tea98
如果是保持走在照片上的第三車道,看到轉彎箭頭打右轉方向燈,那不是很影響後方駕駛的判斷嗎? 方向燈應該是告知其他用路人車輛準備變換車道或是路邊停車等…
行車記錄器變成標配,開車都得要緊繃神經了......
最速豪
開個車,好像在心理戰。
以前就講過要打方向燈了,法規都有規定,省、縣道上去交流道的匝道幾乎都是彎道,地上畫有指示轉彎的弧形箭頭,也設有高(快)速公路指引標誌。


高(快)速公路指引標誌,用以指引一般道路上之車輛駛往高(快)速公路交流道。設於需要引導車輛往高(快)速公路之適當交岔路口或地點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
本標線之式樣,依其目的規定如下:
一、指示直行:直線箭頭。
指示轉彎:弧形箭頭
三、指示直行與轉彎:直線與弧形合併之分岔箭頭。
四、指示轉出車道:弧形虛線箭頭。




我算滿常檢舉影響我的人

但這種單條路線的還檢舉真的沒啥營養
最速豪 wrote:
我記得11月中有個上...(恕刪)


現在車子只要不是直直走

都要打方向燈

你走內線就打右

你走外線就打左

方向燈打整路
究竟
請教樓主一下,這個匝道右轉後,有沒有打左轉方向燈?因為要匯入中央路上匝道的路線.沒打左轉燈也是會被檢舉的.
最速豪
南下北上的岔路一定要打方向燈,這一點不是問題。
魔人是或許是精神異常可以理解,但部分開單員警也同樣是感覺素質不高無同理心!這些警察真的是檢舉亂象的幫兇!支持申訴也支持對申訴成功的開單警察加以懲處,違反常理的開單難怪很多用路人對現任交通部諸多無能擾民苛政不滿!
很多員警本來有同理心, 漠視非必要檢舉, 過去因為檢舉人不滿員警未開單, 透過多種管道向員警上級長官施壓, 長官不堪其擾, 向下修理員警, 結果可想而知.

沒有擔當的長官才是檢舉亂象的主因.
不是每個箭頭都要打方向燈吧!
很多都是提示是出口或是彎道
底下這個箭頭離彎道大概有一公里
請問車子本來就在最外側,難道要在打方向燈打整路?


另外,底下這個箭頭只是提示有轉彎
你再打左轉燈,
後方以為你要左轉到左側的叉路,
因為房子後方有個路口
單眼練武功
第一個可能不用打,因為它有寫出口.第二個如果沒打,可能會成立.被檢舉也是雖
teahow wrote:
不是每個箭頭都要打方...(恕刪)

另外
那個箭頭可能
只是畫線工人或公務單位好心提醒
就構成罰則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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