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停路邊停車格 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真要檢舉違規..........一些小事都能檢舉,光打方向燈這事情就能用在很多地方檢舉違規

檢舉達人每月能檢舉上萬件多數都是變換車道(包含巷子)未打方向燈
好像最近會通過,一些小事就不會再開單記點了
規定要打
要打方向燈
要打方向燈
要打方向燈

很難嗎?
包圍交通部,廢除檢舉
amazing C wrote:
今天收到一張罰單違規...(恕刪)


有一個駕照考完忘光光

汽機車靠邊停車或路邊起步時,需打方向燈
沒打就是未依規定使用燈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條第1項第一款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所以你認為汽車停車需打方向燈,機車為什麼就不用?
照規定行駛及停車是很好,但會被嚇到也可能是自己沒保持距離,檢舉是不好的行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就賤民啊。大爺要給乘客下車並排有需要神馬雞毛燈號逆?
amazing C wrote:
今天收到一張罰單違規...(恕刪)


你不打燈鬼才知道你要靠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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