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的發白 wrote:
關於交通改善我個人覺得擴大開放檢舉,但檢舉人必須繳交保證金與臨櫃檢舉或開發app一鍵檢舉(扣款),檢舉人必須具備每半年上滿20小時道安課程,為了交通我覺得大家可以一起努力
不如直接成立公司
檢舉人一律成為公司派遣兼職, 不用坐辦公室, 時間自由
須定期上課,由檢舉罰鍰提撥部份做為公司營運基金
檢舉須使用專用APP或網站, 上線才能執行檢舉任務
登入APP或網站必須經過身份審核
業績管制, 成為派遣兼職檢舉人後, 每週須至少上傳一件案子
若所上傳的案子經常審核未通過無法製單
視為無能執行檢舉任務, 可取消資格
簡單講
就是要當檢舉人也要"有牌", 不可隨意檢舉
這樣會比在那邊法規改來改去好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