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機車停等紅燈被撞飛,送醫不治,駕駛自稱精神不濟

防不勝防,撞擊瞬間脖子就.. 跟安全帽無關。
RIP
再繼續輕判輕罰這種事永遠不會有減少的一天
光看詐騙案就知道只會越來越多,騙個幾百萬幾千萬很快就放出來根本高CP值
更多人鋌而走險反正罰的不重,根本另類支持善良百姓從事不法
ninidogs
亂世真需要重典啊!
學路權自助餐,想凸顯交通法規不合理而已吧,謝謝路權自助餐讓越來越多人站出來,要不是有這些勇者,你們還在綁辮子呢。


確實.....

之前有網友說本國法律馬路上撞死人最多就是判五年,如果接下來猛抄寫佛經、聖經....表現得可以教化,
搞不好判兩三年而已,接下來假釋可能一年一年半就出來了....

結論:本國人命特別不值錢! 尤其在馬路上............

NikonAlex wrote:
台灣法律是保護壞人
個人猜測
這傢伙
離譜撞死人
關不到5年
就能假釋出獄了
jxv wrote:
台北 木柵路一段 與378...(恕刪)


這種渣連畜牲都不如吧

社會邊緣人
AKIROSS wrote:
又在以偏概全,好好開車才不會撞人吧? 怎麼開始檢討起乖乖等紅燈"被撞"的機車?要比烏龜,


又在以偏概全,好好開車不去撞人才是正解吧?

怎麼開始檢討起乖乖等紅燈被撞的機車了?

要比烏龜,自小客才是最大宗,三寶兩輪龜至少還會很奴性的靠外側

四輪龜直接給你擋路中央,速度慢就算了,體積還大,根本癱瘓交通的毒瘤

本版果然各路邏輯障礙者
超級大垃圾還精神不濟欸
被害家屬可以的話買兇去殺他全家吧
這類自稱(精神不濟)的案件
怎麼總是會挑右側機車來撞?
精神不濟個屁!
這個禽獸,油門踩這麼猛,精神很好的吧?!
說精神分裂,才是正確的說法吧!
本來以為這人就是爛,事後講屁理由。後來查了一下,他是高手內!
過失致死,處二年以下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這就是他的目的,明顯是蓄意殺人,但是幺成過失殺人的話,判刑可輕了
ninidogs
荒謬的台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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