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爺你要搞清楚你要走法院只為了區區萬把塊而已,你有沒有想過就這區區萬把塊你會吃上過失傷害的刑責。對方有驗傷證明如果惹毛對方區區萬把塊他也不要了,就是要告你過失傷害。這下你會更高興嗎。我如果是你,我站在你的立場來看5萬塊好便宜啊,遇到好人,保險賠2.6萬自付2.4萬,趕緊和解無事一身輕。站在對方立場來看,我要個5萬塊很合理不過份,你在機機歪歪的這5萬我不要了直接告你過失傷害。走到這一步你會後悔。早知當初就自付2.4萬和解太划算了。
對方可以主張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要分開算,且肇事方無權拒絕。因為強制險完全不須對方同意即可申請,那是保障受傷方本就應得的。談到後面誰幾成那些都沒意義了,最後就是談[實拿]多少。carloszhang wrote:那強制險呢?(恕刪)
2萬6是保險員初估值,差價並不是很多~理賠員幫跟不幫忙補滿/接近對方的要求@@這就是下次要不要投保這家的抉擇一般就是看保險理賠員肯不肯出手援助,當然你若只保強制險+第三責任險又是網路價格那、、、、?理賠員排到誰--幫不幫就看你的運氣
大爺阿明 wrote:我方左轉汽車對方直行...(恕刪) 對方受傷可以告你過失傷害,基本上如果刑事被告成立你就要繳納大約9萬元左右給政府,後續對方再跟你耗民事,所以你看是5萬元一口價賠錢了事,還是多花9萬元後再讓法院判賠民事,自己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