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順上匝道」未打右燈遭檢舉 法官認同「免打」駕駛開心了

人帥到處炒 wrote:
照這打方向燈邏輯,開個山路不是打到死....
開一趟北宜
方向燈會打到燒壞
hch2006
山路也會有指示標誌
NEXT_1
山路有很多方向標示阿,還有N型的連續彎路標示,遇到這個要打雙黃燈嗎?
法官這個判決案例很嚴重,之前有多少人被罰款執行了,要清查推款嗎?本人也被檢舉過
kunshan-johnny
原來民眾檢舉後, 判斷開不開單的不是警察,是各縣市的交通裁決處阿
這些單位不都是公務員嗎?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想太多了吧~

員警依然照樣開單~

被檢舉者要花更多時間才能免罰....

檢舉魔人怎會崩潰~
那就下地獄吧
一審法官認證了, 檢舉魔還是可以來搞你, 反正最後不舉他也不用賠錢.
明明都在同一車道然後硬定要打燈,是要停路邊嗎?多此一舉根本在找碴
一審法官是誰?

是覺得反正要二審 所以直接維持原判嗎? 既然有判例了!

希望未來法官管你幾審, 都能秉持中立判決!!!!!

像這個影片內的法官........ 與調解委員會........ 就真的不知道他們怎麼會認為他的行為是 ok 的?
hch2006 wrote:
檢舉魔還是可以來搞你, 反正最後不舉他也不用賠錢.
那就祝檢舉魔 "永遠不舉"
stoak wrote:
「順順上匝道」未打右...(恕刪)

如果成立,以後開山路就好笑了....
交通法規講的是路口左右轉要打方向燈 不是彎道左右彎要打方向燈
就一堆法盲&駕照雞腿換的

再者
法官不鳥立法的交通部函釋不是第一天的事了

以前【單車道併行】違規就是
某個法官硬要把單車道解釋成同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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