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能解決的事, 對一些人, 是一種痛.但是, 對另一些人, 跟本不痛不癢, 特別是 家中金銀滿貫, 或 與生俱來就很皮的人...真正會讓人痛的, 不是心痛, 而是皮肉痛.我還是鼓勵鞭刑下去, 就算家中再有錢, 肉體鞭幾下去, 就會乖得很...
jimnychu wrote:酒駕唯一死刑 比較有感覺交通事故最多都是酒駕 你應該沒看內容無照比酒駕更可怕據警政署統計,2019年無照駕駛件數達4萬5456件,造成658人死亡、6萬5155人受傷,2023年增加至5萬5492件,造成763人死亡、7萬8885人受傷,整體呈現成長趨勢,也遠高於酒駕致死人數253人。
Jimmy419 wrote:有毛用? 不去繳的廢物你能槍斃他嗎? 無照就是直接扣車銷毀才是唯一正解! 現在如果是不繳會被強制執行當然你會說名下無財產就拿他沒轍但這畢竟是少數罰單若逾期未繳,經主管機關裁決並送達裁決書後,若在30天內仍未繳納,將會被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進行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的方式包括查封、拍賣財產、扣押薪資、凍結存款等,並會產生額外執行費用。
a290861 wrote:沒錢也罰不到。不如銷毀犯罪工具。我看還有誰會借車,租車給無照的人。 既然都要「犯罪」了,路邊一堆違規停車其實都可以請無照猴幫忙銷毀啦,無照比照酒駕只要有駕駛行為,車輛不用發動都要銷毀犯罪工具。違停猴的末日終於要到了,吱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