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檢舉近6千件!新北知名檢舉達人拍違停遭婦人痛擊受傷怒提告

doremicheng wrote:
如果真的外洩, 警方是要賠天價的國賠, 等於中了大樂透

個資法第28條第三項
依前二項情形,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
原來二萬元算天價
doremicheng
德國不一樣喔, 同事支線未停與切西瓜 (標準台灣駕駛), 就被人打電話檢舉開單, 連檢舉照片影像都沒有 [真心不騙]
傲笑憐
台灣打110警察到現場~半小時到2小時之間
這婦人沒學900芯說「回去再談」嗎? 搞不好談完就不會再收到罰單了.
以檢舉別人為 "樂" 的,

個人一律建議要看醫生, 再拿個醫生證明, 申請身心障礙手冊, 享受相關福利.

打人就是賠對方錢。

違規就是繳罰單。

有錢要任性可以,不要違規了、還是打人,還一堆理由不付錢。
西歐踢 wrote:
不知道1年6000件...(恕刪)
你一定是把違規當空氣呼吸的人 才會捍衛屬於你的空氣不可侵犯
交通檢舉制度是國家彌補警力未逮之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的設立初衷,確實是為了彌補警力不足與民眾守法觀念的侷限。

彌補警力缺口:交通環境千變萬化,警力有限且無法無時無刻覆蓋所有街角。透過全民監督,能有效嚇阻駕駛人的僥倖心態。抑制重大違規:

制度設計旨在針對酒後駕車、危險駕駛(如蛇行、逼車)及嚴重影響行人安全的重大違規進行蒐證舉發,
藉以提升整體道路安全。

他就是國家體制跟警察沒有辦法善盡其責的地方 開放權限給一般民眾補正

著麼到今天一堆人認為 交通檢舉制度是國家開放給檢舉達人的恩典?


台灣近年一堆因為切西瓜 雙黃線 逼車 路口停車視線阻擋造成的車禍

台灣 2300萬人 年/2800條交通事故殞命
日本 1億2700萬人 年 / 2400條交通事故殞命


陳歐柏委員也體恤眾位違規達人 讓最常見的路口10公尺內 一般紅線停車等檢舉限縮了
但還是有很多達人不在意 覺得2800這數字的向上堆高 是它們的志業與榮譽~
唬唬生瘋
令和7年,死亡人數2547人,每10萬人死亡數2.06,事故數287236件,受傷人數338294,均為平成元年以來最低 。
西歐踢
想改善除了加強品德教育,立法執法也要確實,看看呆灣哪個有做好的?難怪只能在這推崇檢舉達人[沒有不敬的意思]
上禮拜才在等紅燈時看到一個紅燈右轉直接從行人前面刷卡的,
這種人不該檢舉嗎?



不過我沒辦法檢舉,
看別人會不會看不下去吧!
唬唬生瘋
我昨天過馬路才被一個女人闖紅燈兼刷卡,可惜沒有錄影,不然該讓她吃罰單
曉得
既然可以判斷善意有意無意惡意,既然當場看到,好奇為什麼不過我沒辦法檢舉?因為吃素嗎?還是出家?
marinese wrote:
你一定是把違規當空氣...(恕刪)


我的空氣沒有神聖到不可侵犯
只是對雙標仔深痛惡絕

但凡是個正常人,誰沒有違規過?
你都不會紅燈右轉
切車道每次都會打方向燈、不會跨雙白線
路邊停車都選沒紅黃線的地方是吧

如果你這輩子都沒違規過
那我佩服你
或是你違規了會去警局自首請鴿子開你單
那我崇敬你
我自承做不到所以沒資格檢舉他人
那如果做不到又愛檢舉別人的
說是個雙標渣又有啥問題?

別總是用聖人的標準要求別人
卻用賤人的標準檢視自己
西歐踢 wrote:但凡是個正常人,誰沒有違規過?

生小孩沒?以後你打算怎麼教小孩?

你有做過的錯事,都不用教?

比如說作弊啦、說謊啦、拾金昧掉啦或者亂丟垃圾~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西歐踢
教小孩/別人應該是要教導正確的觀念,你不想被別人亂丟垃圾就別亂丟要別人撿,將心比心沒有很困難,不是要小孩把垃圾吞下去而不論對錯,懂得對錯才重要,人非聖賢,但別想著當賤人[回報你]
西歐踢 wrote:
我的空氣沒有神聖到不...(恕刪)


我不檢舉別人
但我違規被檢舉我會認份的去繳錢
因為我就是違規了
沒啥好說的
不會再那邊婆婆媽媽的雞巴毛說一堆理由
要麻我下次記得別違規
要麻我多賺的點錢來違規

但說實在台灣的罰單金額真的不痛不癢的
西歐踢
被檢舉當然就是乖乖繳了,能有啥理由?我只是說出檢舉達人的不合理處,單方面的看不起那些雙標仔而已!政府可以提高罰則,也可以提升人民的品德教育來降低違規,但我們的政府顯然只在乎有沒有罰金可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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