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魂斷國道!廂型車撞上特斯拉駕駛下車協商「車被Volvo撞爛」

原來是戰車沃爾沃的全油門事故,算了,當作沒說
herblee wrote:
又發生 內側車道 的追撞 , 又是超車道被拿來巡航 ?



這都要感謝有些人堅持要捍衛他們可以在持續占用內側超車道來滿足他們私慾 不停的在散佈錯誤的開車方式造成的

占用內側超車道的內線路塞通常分為三種

1. 自以為是標準 堪比認證的科學儀器, 是法律的執行者 。 後車比我快, 一定就是違規超速飆車仔。 超過我的都是罪犯, 都沒有路權, 除了可以直接忽視。

2. 玻璃心人。 喜歡帶隊, 但不接受有人比他快, 有車比他快的話會嚴重傷害到他的自尊, 因此還會刻意阻礙要超過他的人, 要不就製造不安全超車假象來檢舉超車者。

3. 想要輕鬆無腦開的人 把大家的內側超車道當成他個人的無腦巡航道。 自己不想要花力氣開在中線或是外線與其他車互動。 覺的卡在內車道, 前方一遍空曠, 都沒有車,開的輕鬆又自在, 可以無腦順順開, 活在自己的小世界裡。 不過常常無腦開到去撞換撞車。


以這次volvo 駕駛 很明顯就是內線路塞的第三種 用ACC 無腦開的類型, 只不過這次不是狀緩撞車 而是撞其他靜止車輛

可以說 鼓吹在內車道巡航的人都是這次間接造成這次事故的推手
01是反指標聖地嗎?剛剛花了一些時間在網路上搜尋了一下"v2-v1=10慢速車要讓道",結果這東西只有01的herblee先生有提出過,且還說這是法規明文規定...

再繼續這樣亂下去,這個論壇真的會很慘,已經出現太多跟現實相反的論調了,重點是herblee先生都聲稱他只是舉例法規並且賦予該法規正確的法規見解,台灣官方給的法規見解又全都跟herblee先生相反。
herblee
法條白紙黑字寫『較慢速』!「較」字什麼意思?重編國語辭典:[動] 事物相比評。如:「較量」、「斤斤計較」、「長短相較」。那兩項事物在8-1-1法規中是拿來相互比較的?
諸葛小花
herblee 恩,不用一直對我說,你快拿著這套理論去跟官方講
國道100M放三角錐本來就很蠢了,我OK你先放

我看不懂的是一開始這兩台怎麼在內線小擦撞的?!
宮保GG
機場接送小巴都飆很快,很會貼前車,前面如果有點狀況,他們根本反應不及~~
9528 2.0 wrote:
我看不懂的是一開始這兩台怎麼在內線小擦撞的?!



看過很多機場接送的都是邊開邊打瞌睡的, 或許是不小心睡著了才撞上去的 不過這純屬猜測

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廂型車駕駛是有疲勞駕駛的
在國道內線 開輔助駕駛
那就 不是 超車派了
是 內線定速霸佔派
內線定速霸佔派 害人害己 已經很多次了


葉梓楓
真的5
to herblee

論壇有言論自由是沒錯啦,但你不要太誇張啦,我已經在這收到好多你自創的平行宇宙法規見解了,我不服你還會不斷重複貼上你自以為的唯一正確法規見解。

你herblee是不是真以為自己是大法官?全台灣沒人比你懂法?我可是一路都收到你herblee跟我說台灣官方全都是錯的資訊呢。





====我是分隔線====

高速公路法規在這



截圖來源是這網站

各位鄉民可以自行選擇要相信哪邊,反正也很簡單目前就分兩派,一個是herblee派、一個是台灣官方,我也不知道為啥herblee先生要全程反對就是,他連西瓜靠大邊理論都出來了,在01論壇懂點中文看得懂法規=盲從、不會獨立思考、害怕被公審(這些也是我最近才知道的)。
herblee
8-1-3但書明文規定『最高速限』依設置規則85明文限縮解釋原則為「限5標誌」,此例外速限僅限於取代原則速限高管規則5:最低-最高速限區間。依但書限縮解釋『最高速限』並無法擴張到本文規定之超車道路權
諸葛小花
herblee 不用跳針,我沒興趣也沒義務聽你在這胡扯
A辣愛怕跑 wrote:
在國道內線 開輔助駕駛

真的不能同意更多!現有智駕才Lv.2 ,出了這麼多事故從來沒有車廠需要分擔部分責任或賠償的。開ACC不是不可以,但好歹是市區或高速塞車時才用吧?90Km/Hr以上撞下去,再安全的車基本都GG的。
to herblee

herblee大法官你看看這個,是不是又是AI有BUG了?







我真的很想看herblee法官在01以外的地方表現如何。
諸葛小花 wrote:
to herblee...(恕刪)






讚讚讚。幾天沒看到。大髮棺。又跟蠱惑仔,打起來......
諸葛小花
大法官還是一樣的,全台灣唯一懂法之人降臨01糾正你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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