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速限憑什麼這樣訂?每年幾十億罰鍰去哪了?連署只剩9天,這次我們逼政府把數據攤出來!

zzziippp wrote:
希望開放限速300,不限道路


支持全面限速300,

超速跟酒駕還有無照都不是肇事主因啦

吱吱吱吱
多查google,每年幾億罰鍰都在地方政府手上,地方政府啊.. ..
Willirene wrote:
在完全無人無車的郊區大馬路上,視野極佳、順暢開到 +41、完全無肇事


有些路段速限會設很低就是之前曾經發生過重大事故才刻意調低的
例如中部的139,每個都嘛很自信的說「我順暢騎到80+,彎道都過得去」
但偏偏這種路段,一旦到達某個車速而摔車,死亡率就會爆增
這路段自從區間測速降到40km/h,事故發生率還有死亡人數都降下來了
這投票系統...是不是在維修中?
連30、40一段路都開得這麼痛苦,乾脆不要開了。

不然你硬要把行動電源放行李托運搭飛機被拒絕時,是不是也要連署廢除那種飛安規定。

自己對法治的態度不重視,只在乎自己開得爽不爽,你這樣算合群嗎?
Willirene
守法是人民的義務;證明規則合理、處罰相稱,是制度制定者的責任。如果你的法治觀是「規定訂了就不能問為什麼」,那才是真正不尊重法治。不認同沒關係,至少先進去看看提案到底在主張什麼。
ko-post wrote:每年幾億罰鍰都在地方政府手上

地方政府就不是政府了?鶄蟾~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PurpurRose
講地方政府也能丟起來 政治妥瑞氏症喔 柯憐 [大笑]
傲笑憐
講到政府就要扯地方政府,政治妥瑞氏症~口憐
hughkk wrote:事故發生率還有死亡人數都降下來了

誰要你政府雞婆了~死人又沒跳出來怪政府,幹嘛定那啥低速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hughkk wrote:
這路段自從區間測速降到40km/h,事故發生率還有死亡人數都降下來了


騙人的吧,

我們教主說過,有測速反而危險捏。

吱吱


先別急著拿「日本30」當聖旨。

日本今年9月1日調降到30 km/h的,是「生活道路」——主要供居民使用、沒有中央線或車道線的道路。

有中央線、車輛通行帶的日本一般道路,法定速限仍然是60 km/h。

所以日本真正做的不是「全部道路都降到30」,而是「不同道路、不同風險,給不同速限」。

這恰恰就是我們主張的東西。

你拿日本狹窄生活道路的30,來證明台灣所有道路都該慢一點,這才叫拿數字取代交通工程。

至於赫爾辛基零死亡,更不能簡化成「因為30所以零死亡」。人行環境、路口設計、交通分流、公共運輸、執法等都是整套政策的一部分。

我們從來沒主張「道路越快越安全」。

我們主張的是:

該30的地方就30。
該40、50、60甚至更高的道路,也應該拿道路條件、實際速度與事故數據出來證明。

不是反對降速,是反對不分道路條件地談降速。

這才叫科學訂速限。
攝影愛好者 wrote:
Willir...(恕刪)
allen20347
一眾檢舉魔就是認為我不敢速度高一點所以你也不能高喔,這跟我是為你好的情勒有啥不一樣....
你這套邏輯很有趣。

照你的標準,沒有交通專業學位的人,就不能質疑交通政策;沒有法律學位的人,就不能質疑法律;沒當過官的人,就不能質疑政府?

那民主制度到底還剩什麼?

我從來沒說「我比交通工程師懂」,我問的是最基本的公共政策問題:

超速39跟40只差1公里,風險會瞬間跳升嗎?
同樣超速41,空曠道路穩定行駛,跟競速、蛇行、逼車,實際危險程度完全一樣嗎?

如果你認為答案是「一樣」,請拿數據證明。
如果不是,那就代表這制度本來就值得檢討。

專業是拿來建立制度的,不是拿來禁止人民質疑制度的。

而且我的提案也不是「我說了算」,而是要求政府把速限依據、事故數據、測速成效與處罰制度攤出來接受檢驗。
所以真正該回答「憑什麼」的,不是我,是制定這套規則的人。

gogotaiwan wrote:
憑什麼?憑你...(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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