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龜 wrote:地上的停台灣人從來不...(恕刪) 台灣人從來沒因為地上有停, 因為不停被罰.......Yes台灣人騎機車都戴安全帽, 機車安全帽使用率世界第一.......Yes什問題也沒有, 台灣人的習慣是不是天生的, 是執法單位造成的 (不是立法, 法源都有).標準動作:車輛行經時必須完全停止(車輪須呈完全靜止狀態),確認主幹線道無人、無車安全後,才能繼續前進。《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規定,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將處以新臺幣 600 元以上 1,800 元以下的罰鍰。實際執法時,政府已提高裁罰基準,若被警方當場舉發,除了罰鍰外還會記違規點數 1 點:• 大客車:處新臺幣 1,800 元• 小型車:處新臺幣 1,500 元• 機車:處新臺幣 1,200 元法律處罰的關鍵是「車輛速度是否降為零」,只要機車確實完全靜止,即便保持平衡單腳著地或不著地,只要確認橫向無來車再開,就不會被開罰。警力有限的情況, 我支持放掉不依規定停讓, 全力取締安全帽, 影片中很顯只要安全帽不掉, 可以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