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看到這篇我嚇到了,從11月16日"從路邊撿來的"大大PO的『給GP-5廠商的一封嚴重聲明』,到11月17日"KwonChen"大大PO的『本公司GP-5嚴重警告"從路邊撿來的"!!要求道歉...』然後11月18日"KwonChen"大大PO『本公司已至仁德派出所提出告訴-毀謗公司名譽』,至昨天11月19日自由時報生活新聞A10有一則相關報導,今天20號了,從人身安全部品延燒到這邊這篇『[請問]從路邊檢來的,你如何面對"假扣押"?』,那明天勒?不知明天會不會變成大廠商提告訴??打了這篇希望廠商不會告我呀,因為我沒錢沒屋唯一名下的就一部14年舊車更別說沒有一千萬了
我覺得台灣真的是變了不但某些大廠商會欺負人連小廠商也是吃小老百姓夠夠板大我支持你如果真的需要捐款來相挺的話我也盡個人棉薄之力贊助1k本人是說到做到,更何況對這種不公不義之事能出點小錢也是應該的啦不過依照我現在在當律師的學長說法,這個要成立不是這麼容易而且毀謗罪是有但書的~對於所毀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我實在看不出來路邊大所寫的哪裡不是真實的,毀謗之處在哪?也很謝謝路邊大能有機會讓我能夠再拿出六法全書來再看看大學畢業後就已經封書很久了,大學時候的教授知道了應該會搖頭吧沒辦法...誰叫我從事的行業與本科系無關
rsv2 wrote:結果呢...開始換成同網域的id開始同時攻擊另外一個品牌?? 看到這才想起來一件有趣的事。假如這件事情,坤成真的提告而且起訴成功,那那間也遭到抹黑攻擊的得安,是否也可效法坤成去對這幾位網友要求道歉與各一千萬賠償?!
janwoei wrote:看到這才想起來一件有...(恕刪) 我覺得路邊跟網友....實在找不出哪邊理由可以提告喔~~~我擺雞排攤如果算的話不過....同網域的ID這樣的抹黑可能就是可以舉證的證據這要看躺著被槍打到的那家...他們如何處理囉
要是需要金援!!應該可以去找 SHOEI 請他們公司支援 金錢和律師!!好好打一場戰!!一邊打響知名度!!一邊打擊同業!!一舉二得要是官司打贏 SHOEI和路邊撿 都會變成大英雄!!<官司贏的錢要請 鄉民吃雞排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