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 "紅燈時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的違規罰單

我也好幾次開四輪不小心停在機車停等區,但其實我也不願意,由其是塞車時,通常是綠燈狀態,但我卻被卡在機車停等區裡,一直被卡到紅燈,這時我就很無言了....... 如果再遇到一個檢舉魔人就更無言了~

乙烯 wrote:
要停進去就要鑽車縫,但是台灣鑽車縫是違法的,一天到晚有人說機車要路權很可笑因為機車都在鑽車縫駕駛道德不良,但是政府卻設置了停等區這玩意鼓勵機車鑽車縫,可笑嗎?

停等紅燈時的靜態車陣中,機車騎到前面停等區,並不違規

同車道超車,在行駛狀態下是有條件合法(左側超車,安全車距...)
而超車,是兩車行駛中的行為;靜態車陣中,繞過停止的前車,並不算超車
乙烯 wrote:
機車在紅燈的時候鑽到停等區起碼觸犯三條法規:
1.爭道行駛
2.超車未保持安全間距
3.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路口的白線都是雙實線)


(102-12)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前面說過了,靜態車陣中,繞過前車,不算超車
等紅燈的原則是排隊;但在不妨礙交通的前提下,機車騎到停等區,也是合法的

就剩跨越雙白線的違規了

SpeedingTicket wrote:
晚上回家的時候, 管理員通知我有一封罰單, 拿到罰單的時候真的是不敢相信違規事項是 "紅燈時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可是看到相片之後才知道是 "市民檢舉" (後面的車輛拍的).

老實說, 當時的狀況是要右轉, 但是號誌切換, 所以車被讓前面停下來的機車給擋住, 因此車就壓在 "機車停等區".

既然被拍, 總要學到一點教訓, 上網查了一些資料, 原來有一個網站專門給市民檢舉交通違規.

http://td.tcpd.gov.tw/cgi-bin/SM_theme?page=44ab1e61

所以如果以後看到有人拿相機在拍你的車, 小心破財...(恕刪)

你說的如果是真的
而你又有影片可以證明
快點去申訴
應該可以不用繳罰單喔

還有
後面的車要檢舉你
不用拿相機拍你那麼辛苦

現在有一種東西叫做行車記錄器
掛在車子裡面
它就會一直錄影了

sean1975tw wrote:
應該可以檢舉吧
很多機車騎士都不把紅燈停止線當作是一回事
甚至很誇張的停在斑馬線上
前輪軸越線算是紅燈越線
後輪軸越線就算是闖紅燈了
不管兩輪四輪
看來樓主很認真的觀察"機車停等區"的生態了
還請樓主釋疑那樣違規佔用機車停等區得要罰多少錢啊?
...(恕刪)

紅燈超越停止線跟紅燈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都是60條2項3款
900元

calvarial wrote:
雖然增進交通順暢是好...(恕刪)

你錯了喔

報請舉發的舉發者仍是警察 只是因為他的電腦裡面忽然多了這些違規相片

SpeedingTicket wrote:
拿到罰單的時候真的是不敢相信違規事項是 "紅燈時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恕刪)


閣下的違規,正是我最討厭的開車方式的一種。

絕對沒有甚麼臨時變換燈號那種事情啦!

都是駕駛無視黃燈造成的。

我在一般道路也常開快車,要讓我能夠壓線壓到停等區,比被雷打中還難。
我用600D寫日記

SpeedingTicket wrote:
晚上回家的時候, 管...(恕刪)


噗~~ 我今天也中了這招.... 哀~~ 算了 我還是認命好了.... 我那張照片很明顯就是汽車的行車紀錄器截圖的...

而且 只有前輪一點點壓到... 我知道 我在市區開車很遵守交通規則的 不亂鑽 不超速

我左思右想 可能是那天可能是黃燈變紅燈的時候 我就先踩煞車了吧.... 不然 怎麼會壓線...

walakaho wrote:
閣下的違規,正是我最...(恕刪)


有機會來台北市區的上下班時間開看看.... 你就會見識到 什麼叫紅燈停 綠燈也在停....
要檢舉這條是非常不容易的,警察回覆我說必須有紅燈後車輛持續前進進入停等區的清晰影片才能開單,只能說幹的好!
民眾檢舉 還得經過相關單位取証才能開單

並不是你講的合不合理 也並不是人人都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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