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520520 wrote:我記得,檢舉照片是不能有後製加工的雖然我也痛很違規,也檢舉,但我覺得這樣不好有失正當性。 你哪裡看到的???好想知道~~~把"正確"日期標上去,把"正確"地點提供給110把違規畫面給110,正不正當110自會去判斷,日期沒標,熟悉的110警察,還會回信給我提醒我,我標完再給一次,馬上成案.沒有虛構事實,地點,時間,行為....何來失正當性??我連影片都可以後製日期,還曾有員警打來問我,如何可以把相機拍的影片,加上日期~~感謝你為交通的無嘗付出.
文斌 wrote:你哪裡看到的???好...(恕刪) 感謝指教,那是我之前誤解了下面其中這條的意思了。六、如係使用數位式照相機所拍攝之採證照片,應檢具原始檔案(數位圖檔),以確保拍攝日期、時間正確無訛,並請敘明違規之日期、時間(時分) 、地址等資料後,據以提出檢舉另外請教,如果是違停車輛時間要怎麼送因為數位相機,上面時間只有到分沒有到秒所以我都是拍一張隔一分鐘再拍一張或是用背景紅綠燈當佐證證明車子是在靜止狀態但有時候停紅綠燈,根本不到一分鐘這樣單一張舉證能成功嗎?
單車逐夢 wrote:一定要檢舉那些違規闖紅燈的車輛 , 不然下一個倒楣的不知道是誰 ?闖紅燈撞上等紅燈的人 !!...(恕刪) 因為影片呈現的時間點沒有再往前,所以不是很清楚紅燈開始時的狀況!但是1.前方車輛紅燈過停止線後才停止,因為無法確定距離路口多遠紅燈才煞停,除非來不及,但是過停止線才煞車的煞停點來看,表示平常就習慣性越線停車,這樣情況下後方更容易誤判。2.先前也有類似例子機車煞停後方職業小客車嗆聲,還是回歸先前我的認知,紅黃燈非竿位前方有車請一律鬆油門準備急煞,因為基本上安全距離一般而言都不夠,更何況是要闖紅燈。3.騎士有乘客時更要注意騎乘安全,畢竟煞停距離相對拉長,作為家長的更不要做出不良示範給後代的乘客。結語:不良習慣的養成,輕則破財了事;重則家破人亡。慎行為上!
從影片猜 , 被撞的可能也是本來要衝過去 , 但是看到警察才停下來 (停在斑馬線被撞)而後面追撞的機車可能是沒想到他們停下來 billlions wrote:前方車輛紅燈過停止線後才停止,因為無法確定距離路口多遠紅燈才煞停,除非來不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