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可以堅持你的速限和安全車距,但你有發現你是這團集團車的打結點嗎?後車全被你卡住,我認為有幾種方式可以採取1.閃前方龜車大燈,要他讓路,但佔用內線的龜車,我想會讓的機率很低2.加速拉近和前方龜車的車距,讓出和中線的空隙給後車超3.打方向燈,慢慢減速切到中線大車後面;但你覺得你車速比大車快,幹嘛要切到大車後面,這種情況短時間內你也超不了車,那就別佔內線,先回中線伺機再超車,以整體車流順暢才是重點但你選擇在我看來是最糟的應變,就是什麼都不做繼續和中線併行....
geniusgia wrote:樓主可以堅持你的速...(恕刪) 話說台灣都沒教育閃燈的用意很多時候我也遇到像樓主這種,跟著一起龜的我閃他,他會認為阿我前面就還有一台啊!可是他卻不會幫我閃最前面那台路隊長台灣人很多都以為閃燈+喇叭是挑釁真悲哀
這編有看頭了先說並不是對版主說話之前有編文章說只要行駛在內側車道並以最高限速行駛是沒問題的還可直直的從高雄開到基隆怎現在又變了內側為超車道發現很多雙重標準本人一直認為內側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必須返回原車道國道警察局也有相關條文說內側為超車道回版主如中線沒安全距離讓你切入也只能一直維持最高限速待有安全距離再切入如你維持最高限速而後方有閃燈,逼車等行為是可開罰的
你切回中間車道後,GPS時速就加到100公里了,還要說GPS不準嗎?兩台遊覽車之間,都能容下一台聯結車了,你超過一台遊覽車後,抓個適當的距離切入中線讓道,只會與後方遊覽車距離越拉越遠,別再說安全距離了。你在當下有三種選擇1.超過一台遊覽車後切入中線讓道,但夾在前後兩台大車中,危險2.加速遠離右側遊覽車,待在內線,讓後方車道有空間超車。3.加速,切入中線後,超越前方路隊長後再切入內線。把堵塞車流的壓力留給路隊長。讓自己遠離危險,避免用路紛爭,很難選嗎?不過,在有些國家是禁止外側車道超車的,外側車道超車,風險遠高於內側車道。但台灣積非成是,加上自我中心的想法,想擺脫活動路障,也只能外側車超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