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ingdrummer wrote:
有適當距離不駛離超車道 而且造成阻塞
本來就違規
您若足夠瞭解其差別 就好啊!
正常車流下 符合上述違規樣態;
占用內側超車道(注意喔是超車道/不是烏龜孵蛋區)
致使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就是可被執法單位判定為堵塞行車
PS:因此 以最高速限值加或減10 在內側行車而不超車 也均是違規行為
基本上..我認為.. 駕駛人,概可,自持以"不妨礙他人行車" 做自我判斷就好

workingdrummer wrote:
大家都願意在超車道維持最高速保持安全距離行駛 本來就不違規
因為沒有「致堵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