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抓改裝排氣管,大家有何看法?

knarf770628 wrote:
我沒空啊
你不是很熱心嗎?...(恕刪)

人家熱心是人家的事
問題是人家憑甚麼要幫你?
你哪位阿?


knarf770628 wrote:
時間2/5上午在潭子僑忠國小前乖乖等紅燈左轉燈
在左轉燈亮後進地下道前被神貨車插隊
差點就要撞護欄
在這路口之前根本沒見過這台貨車 根本不會有行車糾紛
超不爽的 是有差這幾秒鐘嗎?怒
影片在此
已將影片檢舉台中局長信箱...(恕刪)

knarf770628 wrote:
這次跨年一個人跑去武嶺,在回程途中遇到超沒公德心的駕駛,竟然連兩次從駕駛座丟垃圾,回家之後立刻把影片編輯,想要檢舉,沒想到南投縣的檢舉方式還在恐龍時代,竟然只能用紙本或是光碟片翻桌
難道不能用電子郵件傳影片檢舉嗎?
點此處看影片
第7秒與第35秒處...(恕刪)

超不爽的呢
你又不是不會檢舉
你也很會檢舉嘛



pafupafu wrote:
不舒服要檢舉自己去檢舉呀,自己的事為什麼要請人幫忙??哈哈笑

都會上01打字發文了,不可能不會上噪音車檢舉網站吧笑...(恕刪)

自己不爽就自己去檢舉阿
叫別人幫忙檢舉
要求人幫忙姿態也要低一點嘛
不是嗎
呵呵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可是檢舉改裝不是罪呀

你改裝有被起訴嗎?

違反刑法才是罪

連這個都要我解釋

好好笑喔,沒讀書也要看電視呀...(恕刪)

違規違法
傻傻分不清楚

yan49516 wrote:
這麼簡單的事就不需別人幫忙了,下次看到殺人放火的節目記得要打110報案。...(恕刪)

哈哈
殺人放火的節目
好好笑
哈哈哈
真的屁孩是檢舉一台少一台

這台屁孩已經被盯上了,偶第一次檢舉遇到已經被檢舉的車輛...

看來是人人得而誅之啊


車號:
您所檢舉之車號已由他人檢舉且由臺北市環境保護局辦理中,依規定受理後將併案處理。
車種: 機車
發現時車體顏色: 黑、黑、黑
發現地點: 台北市
發現時間: 106 年06月05日16時28分
妨害安寧說明: 嚴重擾人的噪音管





另外一台砲管車還沒被檢舉到

車號:
車種: 機車
發現時車體顏色: 白、黑、黑
發現地點: 臺北市
發現時間: 106 年06月05日18時35分
妨害安寧說明: 擾人噪音管


真的噪音車....檢舉一台是一台
能少一台是一台

不管機車還是汽車歐
汽車噪音管或開閥門或拉轉也可以檢舉歐
只要影片有記錄到噪音,就有可能要驗車...

只要改裝管有通過環保署規定的分貝標準
我是支持改管的
只是這棟樓實在是太好笑了

Johnny_depp wrote:
真的屁孩是檢舉一台...(恕刪)





跑車閥門 wrote: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06220

台中市第六分局市政派出所為此聯絡車主前來檢測時,車主還信心滿滿說:「車子是原廠的,噪音不可能超標!」前天還委託周姓友人開來警局配合接受檢測,由環保局人員在距離排氣管50公分處架設檢測裝置,重踩油門三次收集噪音數據,再根據各種車型馬力、轉速等數據訂出噪音值標準,該部超跑的標準值為96分貝。

結果經檢測測出其噪音為99分貝,已超出標準,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者開單告發,車主將被處以6千到2萬4千元罰鍰」開出一張罰單。


周男表示,他坦然接下罰單,表示會開回原廠檢修,改善噪音問題,但據他所知,車主買來該部超跑後不曾改裝,配件都是原廠的,不解噪音為何會超出標準﹔警方則說,許多超跑雖未改裝,但原廠設有一個電子閥,按下電子閥後就有類似TURBO的加速功能,噪音也會變大,呼籲開超跑車主行經市區時自律,以免受罰。


跑車電子閥門拉轉也可以檢舉歐,偶已經檢舉成功一台黑色AMG拉力賽車,要去驗車了...
我也是支持改管的
只是這棟樓實在是太好笑了
哇哈哈

Johnny_depp wrote:
跑車電子閥門拉轉也可以檢舉歐,偶已經檢舉成功一台黑色AMG拉力賽車,要去驗車了......(恕刪)

太屌了你
5張照片就能檢舉,再亂改呀,通通回去驗車
Johnny_depp wrote:
真的屁孩是檢舉一台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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