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來一個阻擋救護車的可惡駕駛 車牌號碼3565-LD

我個人倒推測這個謝姓67歲老翁只是出來頂罪罷了,
車真的是他開嗎?還是說他出來扛大家就比較不好則難?
不知道有沒有辦法查當時究竟是不是他開的車。
如果老到上高速公路開快就是負擔

那何必做對自己有害的事??

逼車文化??大多數應該只是保持速度前進吧

不然~把高速公路改成省道就好啦

拿掉高速兩個字...速限降低變成70~80

台北到台中大概開個3小時

想要快的人自己去搭高鐵這樣好不好

...........

年紀大也不能無限上綱吧,前面的某些網友....真是敗給你們了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如果老到上高速公路開快就是負擔

那何必做對自己有害的事??

逼車文化??大多數應該只是保持速度前進吧

不然~把高速公路改成省道就好啦

拿掉高速兩個字...速限降低變成70~80

台北到台中大概開個3小時

想要快的人自己去搭高鐵這樣好不好

...........

保持安全距離你都可以改為保持速度前進
高速公路不是60以上就可以了嗎
至於何謂高速,如何定義,由政府或由你,如是你,台灣有2000多萬個你,哪一個你才準
此件事明顯的用法理情來說
老人家在前一個字有問題,但說的總是合理合情
沒有人不會老,有多少能力就做多少事,眼光不好速度慢加速能力差就別占用超車道,拿自己年齡大當成理由,自取其辱而已

老了就要有自知之明,充年輕搞事還來個我吃過的鹽比你吃過的米多,出事了就搬出自己年紀大,所為非惡,這算哪們子的事理,看來下次搞出了連環車禍,這個理由還能用哩......

狗日的紅色彗星"夏亞"道:"這就是大人的特權".......
-------------------------
你今日說的話希望日後你能作到,不要到時和政客一樣
既然是手麻腳麻

那開車應該開在外側車道才對

上下高速公路也才方便

這個老頭說謊不打草稿

員警則是人說什麼聽什麼


應該把老頭終身吊銷駕照才對, 不然以後別人都很危險.

--------------
你都知道外線道好,哪為何有很多老人和女人要進入內車道
問題的解決就要瞭解原因才能改善
why!why!why!多利用

至這個老頭說謊不打草稿,你如何知道的

員警則是人說什麼聽什麼--這是員警守法的觀念,有沒有問題是檢查官及法官的事

應該把老頭終身吊銷駕照才對, 不然以後別人都很危險.--年輕人開車更危險吧
看保險公司的收費就可以知道了

所以不要用年齡來區隔,要用法理情的觀念來看每一件事

t3629655 wrote:
如果老到上高速公路開...(恕刪)


速限速度差40km,這是政府設計上的問題

喜歡在內側車道開60~80km,這是你的問題

那以後內側車道就留給你們這種人開就好

外車車道留給快車與大型車輛

當你想要上下交流道時,請用飛的過去

不然那麼危險,我怕你手又麻了...

往北開到基隆.往南開到墾丁=.=''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t3629655 wrote:
如果老到上高速公路開...保持安全距離你都可以改為保持速度前進
高速公路不是60以上就可以了嗎
......(恕刪)


誰跟你說的??
高速公路內線車道是60kmh以上就好嗎??

再說,這跟擋救護車有甚麼關係呢??
這棟樓的重點不是在討論檔救護車嗎???
有可能為一個老人家在內線也不知道開多少時速,蓋這麼大一棟樓嗎??
t3629655 wrote:
保持安全距離你都可以改為保持速度前進
高速公路不是60以上就可以了嗎
至於何謂高速,如何定義,由政府或由你,如是你,台灣有2000多萬個你,哪一個你才準
此件事明顯的用法理情來說
老人家在前一個字有問題,但說的總是合理合情
我想告訴你一個故事

有次我在看報紙時,有一欄提到等公車上班的小姐被年長駕駛撞到近殘,哭訴政府不把關老者的危險駕駛行為,當時我只是記得這新聞,同年底,在跟一位多年好友聊年終時順道聊到此事,才知道被撞的這位鄭小姐,與我這位朋友是大學同學

一個80歲的老者,將23歲於證券公司上班的她,撞到嚴重骨折,內臟受創,當時幾乎死掉,如今雖事隔多年,仍無法久坐、久站,且住院6個月期間公司將她辭退了,如今她努力使人生回歸正常,每天工作都吃止痛藥,當別人在討論要去哪裡玩,或是要去哪裡吃好吃的,在別人眼中充滿歡樂的事情,在他看來就像爬過一條荊棘路

我也曾出過車禍,剛發生車禍時,開刀前後1個月都在跟疼痛戰鬥,這段時間我深深體會一件事,當場撞上去的痛,甚至蛋蛋被揍一拳的痛,都只是短暫的,真正可怕的痛是無時無刻跟著你的,在你吃飯、洗澡、睡覺、玩PS2都如影隨形的,而且他們還會在你遭遇困境時更加變本加厲,尤其當你趕著送件、趕車、打掃時,他們會排山倒海的往你襲來,相對之下被揍蛋蛋100次還誘人些

這些是她每天在承受的,我轉載她寫過的一句話

我也想原諒蔡先生,更想放過我自己,因為好痛苦!真的好痛苦!

但是蔡先生可以請您告訴我:

我很痛的時候怎麼辦?

痛到走不動的時候怎麼辦?

洗澡洗不到10分鐘就喘不過氣來時怎麼辦?

長期吃止痛藥和安眠藥,未來我的身體、我的腎怎麼辦?

我的身體,因為短時間的外表只是假象,誰要一個不健康的女人來做妻子?

連現在自己的重量都無法承受的我,懷孕能嗎?

我沒辦法賺錢養活我自己怎麼辦?


像這樣嚴重的事故,大家應該認為加害人付出了大筆的賠償金,事實上並沒有,官司至今仍在進行中,蔡金源先生今年已經82歲了,鄭小姐也25了,蔡先生的痛苦也許還有10年,鄭小姐的痛苦最少還有60年

有空可以去看看鄭小姐的Blog,關鍵字是jiachen2007,看到有標題寫"政府應修法規範年長者開車",點下去就對了

我很怕我上述的言論會讓人誤解,以為我偏激的想限制老者開車,但我想說的重點是,老者自然有開車的權力,可是政府必須去落實重新考照的政策(原計畫65歲長者需重新考照),不是社工打個屁電話問候一下、廢物問券寫寫就好,你要讓他們回指定試場重新考試,證明他們仍有足夠的駕馭能力,即使當我老的時候,我也會樂於去試場跟那群小夥子證明,我是個有能力駕車又不造成他人危害的老人

鴨奇馬 wrote:
我想告訴你一個故事有...(恕刪)



比起那個不明事理又愛強辯的無良老人親友團的t好太多了
掃垃圾 倒垃圾 / Shot down ★★★★★★★★★★★★★★★ 我沒有惡意而且不是針對你也不是針對他更不是針對任何人或動植物、礦物、無機物

t3629655 wrote:
既然是手麻腳麻那開車...(恕刪)


1. 首先,內側車道最低速限不是60km/h,勿憑錯誤印象...連結

2. 其次,如果你要講老人跟女人喜歡開內側車道是因為外側有大車逼車,那表示你沒開過18標,那邊禁行大型車,但內車道龜車一樣氾濫...

3. 再來,擋救護車是事實,年紀大+手麻的理由 or 藉口只是讓社會大眾決定要不要同情他,並不表示一定得原諒他,別忘了,從頭到尾他可是方向燈都沒打,甚至連車子試圖切到中線車道的動作都沒有~

4. 最後,你不是救護車上的家屬或病人,所以你不懂被擋車的焦急,這很合理;你不是救護車駕駛,所以你不懂蛇行切換車道的危險,這也很合理...但如果把擋車的結果跟藉口也都視為合理的話,那你的世界就不會有罪犯了,也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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