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629655 wrote:我想告訴你一個故事
保持安全距離你都可以改為保持速度前進
高速公路不是60以上就可以了嗎
至於何謂高速,如何定義,由政府或由你,如是你,台灣有2000多萬個你,哪一個你才準
此件事明顯的用法理情來說
老人家在前一個字有問題,但說的總是合理合情
有次我在看報紙時,有一欄提到等公車上班的小姐被年長駕駛撞到近殘,哭訴政府不把關老者的危險駕駛行為,當時我只是記得這新聞,同年底,在跟一位多年好友聊年終時順道聊到此事,才知道被撞的這位鄭小姐,與我這位朋友是大學同學
一個80歲的老者,將23歲於證券公司上班的她,撞到嚴重骨折,內臟受創,當時幾乎死掉,如今雖事隔多年,仍無法久坐、久站,且住院6個月期間公司將她辭退了,如今她努力使人生回歸正常,每天工作都吃止痛藥,當別人在討論要去哪裡玩,或是要去哪裡吃好吃的,在別人眼中充滿歡樂的事情,在他看來就像爬過一條荊棘路
我也曾出過車禍,剛發生車禍時,開刀前後1個月都在跟疼痛戰鬥,這段時間我深深體會一件事,當場撞上去的痛,甚至蛋蛋被揍一拳的痛,都只是短暫的,真正可怕的痛是無時無刻跟著你的,在你吃飯、洗澡、睡覺、玩PS2都如影隨形的,而且他們還會在你遭遇困境時更加變本加厲,尤其當你趕著送件、趕車、打掃時,他們會排山倒海的往你襲來,相對之下被揍蛋蛋100次還誘人些
這些是她每天在承受的,我轉載她寫過的一句話
我也想原諒蔡先生,更想放過我自己,因為好痛苦!真的好痛苦!
但是蔡先生可以請您告訴我:
我很痛的時候怎麼辦?
痛到走不動的時候怎麼辦?
洗澡洗不到10分鐘就喘不過氣來時怎麼辦?
長期吃止痛藥和安眠藥,未來我的身體、我的腎怎麼辦?
我的身體,因為短時間的外表只是假象,誰要一個不健康的女人來做妻子?
連現在自己的重量都無法承受的我,懷孕能嗎?
我沒辦法賺錢養活我自己怎麼辦?
像這樣嚴重的事故,大家應該認為加害人付出了大筆的賠償金,事實上並沒有,官司至今仍在進行中,蔡金源先生今年已經82歲了,鄭小姐也25了,蔡先生的痛苦也許還有10年,鄭小姐的痛苦最少還有60年
有空可以去看看鄭小姐的Blog,關鍵字是jiachen2007,看到有標題寫"政府應修法規範年長者開車",點下去就對了
我很怕我上述的言論會讓人誤解,以為我偏激的想限制老者開車,但我想說的重點是,老者自然有開車的權力,可是政府必須去落實重新考照的政策(原計畫65歲長者需重新考照),不是社工打個屁電話問候一下、廢物問券寫寫就好,你要讓他們回指定試場重新考試,證明他們仍有足夠的駕馭能力,即使當我老的時候,我也會樂於去試場跟那群小夥子證明,我是個有能力駕車又不造成他人危害的老人
t3629655 wrote:
既然是手麻腳麻那開車...(恕刪)
1. 首先,內側車道最低速限不是60km/h,勿憑錯誤印象...連結
2. 其次,如果你要講老人跟女人喜歡開內側車道是因為外側有大車逼車,那表示你沒開過18標,那邊禁行大型車,但內車道龜車一樣氾濫...
3. 再來,擋救護車是事實,年紀大+手麻的理由 or 藉口只是讓社會大眾決定要不要同情他,並不表示一定得原諒他,別忘了,從頭到尾他可是方向燈都沒打,甚至連車子試圖切到中線車道的動作都沒有~
4. 最後,你不是救護車上的家屬或病人,所以你不懂被擋車的焦急,這很合理;你不是救護車駕駛,所以你不懂蛇行切換車道的危險,這也很合理...但如果把擋車的結果跟藉口也都視為合理的話,那你的世界就不會有罪犯了,也不會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