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愛辯論老話題!所以高速公路內側車道都不可以進入的意思??

看到小賢子 wrote:
亂扯車內有沒有測速...(恕刪)

台灣執法單位連自己的"說法"都不執行了


怎樣才能開到速限呢?


超完離開超車道就可以了

------
超車道有沒有快車道的功能?


不比中線快是哪門子"超車"?
看到小賢子 wrote:
不對喔!
子母法間只有你們認為是抵觸,33-2與33-1可沒有誰高誰低之別呢,因此33-1授權的管制規則,主管機關可不認為是抵觸喔!


胡說八道。

主管機關是這麼說的,前面已經對你提過,但你胡亂回答,
(二)其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於94年12月修正,95年7月施行之條文,增列第33條第2項有關超車道之規定。依該修正案,經相關單位多次討論開會檢討子法「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配合修正內容,前述但書條文仍予保留。

看到小賢子 wrote:
測速槍的測速已經是執法標準了,
速度再快就是超速囉!


對,所以行駛標準是測速槍,
不是你的個人速度,任何人都無法保證個人速度,
可以行駛,但有超車疑義時,就依照法條原則,
但書不稱為法條原則,
且此但書並非前段原則之例外,
為附加補充性質之但書。

8924132 wrote:
台灣執法單位連自己...(恕刪)

你的圖表證明了,
1,超車道超車時不必用最高速限的速度超車!
2,內側車道疏散塞車車流!
3,內側車道大致上車速是高於中、外車道!

1,2點都不必用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啊!
看到小賢子 wrote:
你的圖表證明了,1...(恕刪)

每公里六台車就開不到110
是要疏散哪門子車流啊....

-----
日本每公里塞25台車都還能開100
就壅塞學來說,壅塞要在車距低於40公尺下才會發生
台灣...呵呵

看台灣統計圖最末端就知道塞車時要走哪線
8924132 wrote:
每公里六台車就開不...(恕刪)

每公里六台車就開不到110
是要疏散哪門子車流啊....
六台車算塞車嗎?

且開不到110就是標準龜車,該取締就取締!龜車會造成堵塞是事實,幹嘛拿龜車說嘴!

此圖表無法證明最高速限110是塞車元兇喔!

開快車會堵塞道路你還是提不出來!
看到小賢子 wrote:
每公里六台車就開不...(恕刪)

您知道為什麼日本到每小時2000台車還能開110?

路隊長不讓開哪來的車距開最高速限
有車距開快車,跟沒車距硬要開快車
完全是兩碼子事喔
不然德國無限速是怎麼搞的
8924132 wrote:
您知道為什麼日本到...(恕刪)

所以囉!
是「路隊長開不到最高速限的車速」,後面的車自然無法開不到最高速限!
你還是拿龜車在説嘴啊!

請問,最高速限會造成堵塞的例子在哪?


德國無速限是德國,既然無速限,自然得讓比較快的後車通過,但在台灣是有速限的,都開到速限了,後車除了超速,是追不上前車的!

看到小賢子 wrote:
所以囉!是「路隊長...(恕刪)

路隊長就算開110
遇到合法使用超車道的,還是車距不足喔


別忘了搞不好人家本來也是110


是位置問題,不是速度問題
減少超車機會,就是增加塞車機會

有速限還是要讓快車先行啊
您無法分辯快慢?
這樣上路很危險喔
(難不成您能舉證後車超速XD)
看到小賢子 wrote:
所以囉!是「路隊長..
請問,最高速限會造成堵塞的例子在哪?
.(恕刪)

Q車流量 = D(密度/車距) × V(車速)
完全是壓縮安全車距去達成所謂的"最高速限"行駛嗎???
國道太多莫明其妙的堵塞 , 或是內車道直接多車追撞 ,還不能證明嗎?
雪隧就是最好的證明
目前國5周日高乘載管制時段為下午3時到晚間8時,雪隧最高容量為每小時2800輛次,現在部份高乘載管制時段達每小時2800到2900輛次
雪隧最高容量為每小時2800輛次 , 平均一個車道是 1400輛次就達到飽和, F→S曲線反轉

Kerner's 的說明
F flow 的崩潰, Out flow of jam 的最大車流量 q cut, 可能發生於 q max ←→ q min 之間
不是一個固定值, 有一個Range
要看是否有外在因素,在何時何地加入, 行車碰到爬坡道, 碰到車道縮減,碰到交流道, 碰上車流擾動 ,這個擾動的衝擊波有多大?
若是較小的"車流擾動",車流仍停留在穩定狀態的範圍內,能保持穩定前進。
如果車流量是低於q min , 就能承受"瓶頸"及車流擾動 , 不會發生F(自由流)→S(同步流)車流崩潰的狀況

換一個車道行駛, 完全不影響"最高速限"(因為中線/外側車道也是最高速限行駛!)!
(但是超車道卻被指定, 其中只有一條車道是超車道! 非超車不能佔用)
這是無論前車車速為多少? 只要不超車就必須離開的原因!

上面551樓 8924132 大大貼的圖就是台灣國道的統計, 更慘,最大容量F→S反轉點大約只有1100輛(應該是1450車), 超過1100輛車之後, 就飽和!

但是依據HCM2000,FFS=90km/h時, 反轉是在1750車(雙車道3500車),不是1400?,每小時少了350輛進來雪隧 ?

雪隧卻在2800輛(單車道1400輛),就到達曲線的頂峰?為何1400就飽和了 ?

法規就擺在您的面前 , 高管規則6 ,小型車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安全距離(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難道可以再辯稱, 國道不會有 17車/公里/車道以上 的密度出現?
難道可以自稱台灣 國道的車流密度一定永遠保持為每公里16車以下 ?

1km內有17車, 1000m/17 = 58.8m (每台車只分配到58.8m長的車道空間)
扣掉車長5m,每台車的前方就只有 53.8m
依照高管規則6, 當車距為53.8m時, 車速只能是107km , 並無法"最高速限"110km行駛(車距53.8m) → (無55m車距)為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無法最高速限, 只能是 107km ,此時是交通壅塞嗎? 不是! 但是最高速限行駛不成立!
此時若要最高速限行駛成立! 必然是壓縮安全車距, 以未保持安全車距的違規來達成
不斷壓縮安全車距, 最後不是莫明其妙的堵塞, 就是追撞前車 !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低車流量(有55m車距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改速限 → " 最高速限行駛" (依據速限標誌上方那個速限標誌行駛)
高車流量(無55m車距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 回到原速限區間(高管規則5最低-最高速限區間行駛),兩面標誌同時遵守!

此時速限應依高管規則5(最低-最高速限區間)! 而不是8-1-3但書, 8-1-3但書(最高速限行駛)不成立!
1km內有17車以上,此時適用哪一種速限呢?


原約20~30分鐘的里程 經常卻可能需兩倍時程才能到達!!

以下依時間順序排列:









超完一輛(內側)
又換另一輛(內側)
再又換另第三輛(內側)




非超車時勿
占用內側車道
有無看到???

8924132 wrote:
超完離開超車道就可以了

8924132 wrote:
路隊長不讓開哪來的車距開最高速限

herblee wrote:
國道太多莫明其妙的堵塞 , 或是內車道直接多車追撞 ,還不能證明嗎?

herblee wrote:
不堵塞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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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can be miracles.

當你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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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希望是那麼渺茫
It's hard to 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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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清風雨中那條安全的路
Can't see your way safe through the rain.


愛,其實離你很近!
Says love is very n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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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超車時勿
占用內側車道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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