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sc wrote:避車道不知何時開始,都被寫上公務專用,何時改的??? 超速跟慢速都不對...應該有更好的變通方式吧挫個屎找路肩避車道比較好吧...總比超速行駛安全多吧...(害人害己)條北若來找碴 挖坨屎請他聞香一下(證據在此)高速公路超速狂飆明顯是不對滴...如果這時條北開到您車邊...用側燈廣播突然伺候您...您不就"挫到整褲底"...
willboy121658 wrote:昨天下班因為"屎"在...(恕刪) 樓主,錯就錯在你把15格的事情給不小心說了出來,讓〝正義使者〞有縫可以插針了!我想說的是:「一坨屎卡在門口,千軍萬馬攔也攔不住的經驗一次就夠了!」那些說情願拉在車上再清的,我倒想見識看看,這些人會不會也〝說到做到〞。不過還是要說,開15格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