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停車位可以停機車唷

話說 管委會都很無聊

我家管委會也差不多 為什麼我汽車停車格 不能停腳踏車??
林盃我騎腳踏車去開車 有錯嗎???

就像今天我買豪宅養狗 管委會也要因為不是住"人"而開罰??

無聊
六式高手 沒錯..我就是新世界的神!!
我家偉大的管委會說
汽車位上亂停機/踏車會影響各位住戶的房價...
那怎麼機車位旁邊的女兒牆上搭的雨衣安全帽不去管管
那些才亂吧
真該把這新聞寄給管委會看
沒事找事做,不然就是有住戶不爽重機,去找麻煩;

那管委會死腦筋啊,自己家裡放什麼還要管,

垂直水平沒超出範圍管人家放什麼~

我的機車雖然不是什麼重型機車

但是也要很新的G5呀!!!

但是我們社區就是規定不能在停車場停機車耶==!!!

害我的車每天日曬雨淋....真可憐

應該要來去跟管委會反映了!!

黑小兵 wrote:
我想請問一下 私人停...(恕刪)

住戶或訪客使用他人的停車位必須獲得所有權人的同意,如未獲准許即行使用,已構成「侵權行為」(參見《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對於被害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如長期占用,更涉及《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的「竊佔罪」。
什麼 管委會呀…
變象要錢嗎?
人家買車位 要停什麼管這樣多…
又沒犯到別人
有必要開罰嗎?
跟本就是想要騙錢吧…
看那個 人一臉就覺的想要A錢的樣子

sendoffy wrote:
查有沒有不符建照的車...(恕刪)


請教關於建照的部份該如何取得
跟社區管委會取得可能有些棘手,那些人的嘴臉...
另外據前人經驗,似乎停車場明述為"地下室停車場"而非"地下室汽車停車場"的話
則就可據理力爭,將機車停權回復
不曉得這樣的見解是否有誤

麻煩各位賢達解惑了,謝謝
我是贊成管委要管理此事. 我說管理,不見得是禁止
自己車位堆雜物? 若真的大家同意, 就要堆大家堆.
一位想要雙停或多停? 但只想交一個車位的管理費(含清潔,保養鐵卷門,保全,維護) 也ok啊. 大家都可以比照辦理就行. 什麼?不妨礙到別人才行? 不不... 你花一個車位的錢,一個車位的管理費. 我們大家都是, 你可以,大家就可以. 我也可以自訂一個不妨礙到他人的行車路線.
當然我相信高房價的住戶我想不贊的的多.
低房價的, 大家錢難賺, 就大家空間就能多利用就多利用吧. 只要年度開會大家表決通過就可以這樣幹. 爽的話樓梯間空間還可以充分利用. 只要沒人要當抓扒子去檢舉就行. 反正房子買來是住的不是要賣的.

鄉野 wrote:

私人財產就是私人財產,並非公設,
如果管委會能夠控制、限制別人的財產,
這就不叫私有財,
如果能擴大解釋管委會權力,干預私有財,
那乾脆就來要求個家家夜不閉戶好了....


停車格是私人財產,可是停車時要不要經過車道?車道是屬於~~~~~....
所以他只要規定地下室禁行機車,那你的機車要怎麼到停車格內????
如果這樣的話該怎麼辦捏?????

黑小兵 wrote:
我想請問一下 私人停...(恕刪)

簡單....第一次警告,同時蒐證紀錄...
講不聽再來,就告侵占,同時蒐證紀錄,
屢勸不聽,告他竊佔,這部分屬刑事,警察會很樂意處理。

是你自己決定要如何處理,而不是等警察告訴你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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